第二十三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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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我不知晓这件事,我与她也会愈走愈近。」是曾恨过,但他对她的感情终究是爱。

  「你对我家老板是什么样的感情?」

  「我爱她,这个答案满意吗?」

  小桂笑眼以对,安心不少。「十分满意,那么,我就能告诉上官老板一个故事了,这故事是在老板与我认识之前发生的,是老板亲口告诉我。」

  「愿闻其详。」

  「是有关你们两个的事情,老板的故乡是洛韶镇,她说你是她的青梅竹马,亦是她的未婚夫,你待她极好,还送了枚戒指给她,老板说戒指十分昂贵,是她始终不愿卖的宝物,即使生活再苦也未曾动过变卖的念头。当初她家道中落,失去一切,上官夫人却将她赶走,还说你嫌弃她丑陋,根本就不喜欢她,是为了她家的财产才对她好的……」

  注意到上官鸣玉神情一怔,小桂接着往下说。

  「离开故乡的老板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这段经过老板就没跟我说了,因为她说有些事情不适合告诉我,我想她是怕我听了会为她伤心吧。其实老板并未成亲,她说的丈夫就是你,一来是为断了其他人的觊觎,二来也是因为不曾想过会与你重逢,故而说丈夫已死,可我明白老板心里一直有你,即使在重重伤害你之后,她有一段时间夜夜难以成眠,经常独自坐在花园里流泪。」说到这里,她忍不住红了眼眶。

  玥儿……

  原来他的玥儿不是为求富贵才离开,她是被迫离去,他竟被娘欺骗了这么久。

  「而且,我想老板应该很想嫁给你,只不过之前生活太苦,她在心底曾起誓,只要能让她平安活下来便终生不嫁。上官老板,如果你真的爱我家老板,就请善待她,老板的前半生已经够苦了,希望往后有你的照顾,能让她真正获得幸福。」也不知道自己做的究竟对不对,她只是想让老板别继续后悔,孤独终老。

  「小桂。我会的,谢谢你告诉我。」

  「老板就麻烦你了。」小桂朝上官鸣玉鞠个躬。再进房看了傅璎珞一眼后便离开书肆。

  上官鸣玉回到房里,站在床边,满心满眼尽是怜惜。那名曾经让他呵护在手心疼着的小女孩,如今已经长大,并且平安回到他身旁。

  他在床沿落坐,执起她戴着戒指的手,来回抚摸她粗糙的掌心。

  难怪她会知道他不能喝酒的原因,无怪乎这枚戒指有些眼熟,若上回能再看仔细点,相信事情也不会走到这地步,说不定会有转圜的余地,不过他也庆幸一切都不晚,还来得及。

  来得及补偿,来得及再爱她,幸好。

  「玥儿,原来你还记得我爱你穿白衣,你的白衣是为我而穿的吗?无论你过去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我知道你最怕孤独,从此再也不会让你孤零零了。」

  玥儿,他的玥儿终于回来了。

  庆幸上苍的垂怜,才没让他失去心爱的女子,这一生他将好好守护她。

  不再分离。

  你快走吧,鸣玉从来就不曾喜欢过你,真以为自己有多可爱吗?若不是看在你家的财产份上,我压根不会接受你这样的丑媳妇!

  上官夫人,求求您,让我见见鸣玉,我想听他亲口说……

  鸣玉不想见你。

  上官夫人……

  你再留在这儿也是自取其辱,鸣玉不会见你。来呀,赶她走!

  鸣玉!鸣玉!

  她嘶吼的喊着心底仅存的依靠,然而摆在眼前的,却是让她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执予之手,与子偕老。

  这八个字缭绕耳际,然而现实竟这般残酷,心头的疼无人可说,不仅满身伤痕,她的心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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