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1/2段
李政昀笑罢,便主动跳上了一匹马,另一手将她也拉到了马上,两人亲密地依偶在一起,也不怕其它人窥探。接着,他马鞭豪气地往前一指。
「启程!」
往西疆的道路上一点儿都不平静,随时会被刺杀,所以李政昀的车队路线十分飘忽,原本应该走在官道上的,却选了荒林,有时该翻过山头,则改走水路。就这样风尘仆仆,一惊一乍,也让他们躲过了不少次惊险场面,终于离西疆三省只有几天的路程了。
这样的赶路法,肯定比搭着马车行官道宿驿站辛苦很多,更别说他们的马车早就在第一天被重弩击碎了。大多时候,大伙儿是睡在荒野破庙席地而眠,吃的是硬邦邦的干粮,或者沿路打猎钓鱼摘食野菜。如果全都是一群大男人也就罢了,偏偏中间还多出了个季采乐。
一开始每个人都觉得她一定撑不下去,带着她只是多个累赘多分危险。想不到一路上的苦难她一声不吭,别人吃什么她就吃,别人睡地上她也睡,甚至她开朗的个性逢人便笑,也适时地纡解了队伍中不时弥漫着的肃杀紧张气氛。
于是,众人不把她当成拖油瓶了,尤其她懂得把食材化腐朽为神奇,大伙儿弄到的食物,甚至自带的干粮,她都能想办法变化成不一样的口味,更令这阵子几乎食之无味的众人们更加喜爱她。
今日晚上,众人驻扎在一块河边的平台,众人搭营的搭营,抓鱼采野菜升火等等各司其职,好洁的李政昀到不远处清洗,身边自然有冯光护着,而季采乐则是就着众人带回来的食材,煮成鱼汤、香草烤鱼等等食物。
太阳下山了,天边呈现一道阴暗的紫霞,季采乐望着这亘古以来不变的风景,即使单纯如她也不免有些感叹。
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虽然仍有家人亲友,但毕竟心理上并不亲近,事实上还是自己一个人。幸好她早早替自己挑了一个金龟婿,把全心的爱奉献给他,以后他到哪里,她就到哪里了,她可以一辈子依靠他,摆脱孤单的命运。
想到这里,她又吃吃笑了起来,旁边的护卫们等食物等到望穿秋水,却见她时而发呆时而傻笑,不免调笑道:「胖小妹,我们的晚膳好了没?你再笑下去,这鱼都要焦了!」
季采乐回过神来,干笑道:「好了好了,大伙儿拿去分了吧!」
众人欢呼一声,一只只烤鱼一碗碗汤分了出去,只留下了李政昀与冯光的分。
季采乐手里拿着烤鱼,同样垂涎欲滴,正要大口咬下,却听到一旁护卫们的闲聊。
「啊!太好吃了!幸好最近督师大人也开始吃鱼了,这般的美味吃不到多可惜啊!」
「督师大人不挑食,还要感谢胖小妹啊!虽然最近我们吃得克难,但至少不用再担心刘建安在膳食里下毒,大人当然吃得香!」
「说得也是!以前刘善当光禄寺卿的时候,大人在宫里都不吃,怕自己被下了毒。后来光禄寺卿换成了胖小妹,大人才开始放心的享用御膳。这么说起来,胖小妹功劳不小。」
大伙儿口口声声是在赞美季采乐,但她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原来以前刘善当光禄寺卿的时候,李政昀是不食御膳的吗?但是自从她第一次见到他,不管是在春宴,还是在他平日的皇宫膳食,她挑出来的菜,他还是会动一下筷子啊?
她仔细冋想过去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确实一开始,他就好心地说要供应她三餐,而他也只吃她挑出来的好菜,她说不好吃的他就不吃。到之后她升官了,他也就不再要求她做这件事,三餐也不需她随侍左右了……
难道她就是那个关键?李政昀得以不怕下毒,安心食用御膳的关键?
她知道自己天生对食材的优劣很敏感,不管是食材腐败、变质甚至含毒,她光闻就能闻出来,又因为爱吃成为部落客,因此这项天赋练得更是炉火纯青,以前她还靠这种本能揪出了几家黑心餐厅,他们使用了内含农药的蔬果,所以她的部落格才会大受欢迎。
而这项本能到了古代,莫非她就像以前电视上演的那些太监宫女们一样,在皇上用御膳前还要先替他试毒一番?李政昀一开始对她好,并非是对她有什么好感或是欣赏她,而是要她帮他……试毒?
季采乐突然打了个冷噤,由头顶凉到了脚她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原来以前刘善当光禄寺卿的时候,李政昀是不食御膳的吗?但是自从她第一次见到他,不管是在春宴,还是在他平日的皇宫膳食,她挑出来的菜,他还是会动一下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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