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1/2段
点过餐,两个人聊天,闵钧不擅长找话题,但葳葳是这方面的高手。
「叔叔常常来这边吗?」
「对。」
「我也会常常来哦,以后碰到,叔叔再跟我吃冰淇淋,好不好?我请客。」
让一个小女生请客?这种事他做不出来。「常常来?你不必上学吗?」
「妈咪的衣服要在这里卖,我就可以来啊。我不喜欢上学,上学不好玩。」
「你妈咪的衣服有没有名字?」
「有啊,叫做vivian,如果叔叔穿起来一定超帅。」她发挥小小销售员的功力。
竟然是vivian!这是个美国品牌,它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设计师ashley和不少大型服装公司合作过。
闵钧相当喜欢她的设计,知道ashley是台湾人之后,他力邀vivian进驻亿新百货也得到善意回应,一个半小时后的会议里他将会和vivian的经理人碰面。
所以她是品牌创办人的女儿?难怪她的打扮和一般小孩子不同,看起来干净舒服,尚未进行正式会议,他已经深有好感,无论如何一定要把vivian引进亿新。
「为什么不喜欢上学?同学对你不好吗?」闵钧问。
她摇头叹气,回答,「功课很多写不完,中文很难、数学很烦。」
在美国,幼稚园的小朋友只要用力玩就好,不像在这里……奶奶说,要认真读好数学、中文,还要学钢琴和画画,以后才可以读好学校。
唉,读好学校好累哦,她想回美国和rick玩「爸爸妈妈」。
「你跟不上吗?妈咪知不知道?」
葳葳点点头。「妈咪想送我去补习班,她说在台湾念书,分数很重要,但unde jerry说补习会把小孩变笨,他们常常争来争去,爹地很头痛,就带我出去避难。」
一个小女孩不会有太多的内涵和学识,聊天的内容不可能精彩丰富,照理说应该无趣的,但……很奇怪,他居然觉得有意思,居然整个人轻松起来?
闵钧无从解释,但他联想到那年和小妻子对坐在餐桌前,一顿饭吃三倍时间,听她叨叨说着没有建设性的话。
但吃过饭,肚子饱了、心也足了。
是不是过量的工作把他压榨得太严重,让他渴求一段不花脑筋的时光?
如果是的话,他可不可以和ashley建立良好关系,然后要求对方让葳葳跟着自己学习,他愿意负责她的中文、数学,愿意负责带领她适应台湾。
这个荒谬念头,让闵钧的心情无比飞扬。
「我最喜欢吃炒饭和南瓜汤,你呢?」
在闵钧的自我陶醉中,葳葳更换新话题。
炒饭、南瓜汤啊,这也是他脑海中最甜蜜深刻的记忆。
那年,他不愿意错过每顿晚餐,餐桌边的交谈是他最大的渴望,但身为亿新的接班人躲不掉应酬,他不会喝酒、痛恨饭局,因此往往回到家里总是饥肠辘辘。
那时,不管她在做什么总是会立刻跳起来,趁着他洗澡的时间为他做一盘炒饭和南瓜汤。
热腾腾的饭、热腾腾的汤,热腾腾的笑脸,为他的一天划下完美句点。他越来越……经常想到他的小妻子,越来越想去挖掘离婚的真相,但是他的头脑像上了一把锁,即使抓起斧头怎么劈也劈不开。
「我也喜欢炒饭和南瓜浓汤。」他说。
「下次妈咪做炒饭和浓汤,叔叔一起来吃。」葳葳大方邀约。
「好。」闵钧喜欢她的大方。
两人说得太愉快,竟然把jerry忘掉了,就在他们开始谈论最好看的卡通时,播音器里传来服务台的声音——
「葳葳,你的妈妈正在服务台等你,听到广播请到一楼服务台。请各位顾客,麻烦您看看身边左右,有没有一位年约五岁的长发女孩,她穿着浅蓝色洋装……」
广播声打断两人的聊天,他们互看一眼。
葳葳懊恼。「我把uncrr jerry丢掉了。」
饭、热腾腾的汤,热腾腾的笑脸,为他的一天划下完美句点。他越来越……经常想到他的小妻子,越来越想去挖掘离婚的真相,但是他的头脑像上了一把锁,即使抓起斧头怎么劈也劈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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