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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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喜欢的人,他就不该喜欢;他喜欢的人,她会拚了命接纳,这样才对啊。

  否则她为什么要对婆婆卑躬屈膝?为什么要处处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因为他们是他的亲人!

  更何况,从来不是她看凌珊珊不顺眼,而是凌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么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设计能力吗?她不输凌珊珊的,为什么凌珊珊能被重点栽培,自己却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语萱有满肚子的火气,但她立过誓要和陆闵钧白头偕老,她不重蹈母亲的覆辙,即使这个光鲜亮丽的婚姻把自己变得很可怜。

  思绪拉回,语萱卡了半天才回答,「凌珊珊、高中同学,死党闺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党闺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这个会议,他和葳葳进去旁听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五岁小孩参加的会议。

  闵钧没反对,葳葳表现得像个成熟的小大人,两个小时的会议她不吵不闹,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钧发言结束后,她悄悄地从座位溜到闵钧的大腿上。

  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尽管语萱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却强忍下来。

  「高三毕业时凌珊珊怀孕了,孩子的爸是我交往五年的初恋情人陈立嘉,他送给我的毕业礼物是分手。」语萱再解释几句。

  「陈立嘉是陆闵钧说的那个男明星?」jerry问。

  「对,听说他在台湾很红。」

  是吗?很红?jerry挑挑眉笑得一脸暧昧,陈立嘉啊……

  「还是不对,凌珊珊看你的眼神没有愧疚,比较像……憎恨。」bill适时找到合适的形容。

  「她以为抢走陈立嘉是大赢,没想到我却嫁给她可望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所以你们根本不是死党闺蜜兼好友,而是竞争对手。」bill下结论。

  语萱点点头,这样形容确实更恰当一点。

  「但,这不是她最恨我的地方。」

  「不然呢?」

  「亿新百货的董事长是莘辰高职的校董,他们设奖学金赞助有能力、有成就的杰出校友出国念书,这个名额原本是凌珊珊的,但最后奖学金被我拿走。」

  用简单一点的方式来形容,就是——

  婆婆说:「开条件吧,你怎么样才肯签字离婚?」

  她回答,「我要公司那个赞助杰出校友的名额。」

  这是黑箱作业,粗暴、不道德,但是却很有用。

  被重点栽培好几个月的凌珊珊,名字转眼从文件上撤换下来。

  更有趣的是,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两个星期,凌珊珊带着两瓶红酒登门,要求语萱祝福她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语萱的确顺风顺水了,顺利认识bill和jerry,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她能够拥有今日的一切全仰赖他们。

  bill点点头,这就能合理解释凌珊珊的怨恨了。

  打开ipad搜寻,他把萤幕递到语萱面前。

  「这些年,凌珊珊相当活跃,她对成功有强烈欲望,高中毕业后加入亿新的服装团队,短短半年内有不错的成绩。失去深造机会后,她留在台湾继续念书,毕业后不断参加比赛,但成绩普普,去年电视台有个节目以举办服装设计比赛为主题,二十四周后她赢得冠军,小有名气,之后开了个工作室,营运还可以,但她很擅长炒作知名度……」

  在bill叙述凌珊珊的背景资料时,语萱点开凌珊珊参加电视比赛的画面,一看差点儿被口水呛到,连连咳上好几声。

  jerry帮着顺背,问:「怎么了?不要太激动,虽然她是你的敌手,但你现在也很厉害,别怕她。」

  语萱摇手,一面咳一面说:「这里面有好几套是我高中时期设计的作品。」

  「不会吧,抄袭?这个冠军应该是ashley的?」bill震惊。

  所有的事在瞬间恍然大悟,难怪凌珊珊要当她的死党,这样才能看到她的所有创作啊,难怪凌珊珊总对自己的作品吹捧有加,她不吹捧,自己怎么会傻到向她细细解释每个设计重点?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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