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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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桁尔点点头,他很饿。

  后来他才知道,母女二人是要上京寻亲去的,女人脚伤了,得在这边停几日,他带着母女到破庙休息,女人给了他几个铜钱,让他去买吃食。

  那几日,他都跟这对母女在一起,女人虽然拮据,却也没饿过他,女娃总跟他说:「小胖哥哥不用担心,你的家人一定会找到你的。」

  齐桁尔也不知道女娃哪来的自信,但见她一脸笑眯眯,心情总是会好起来,经过这几日,他们已经变成好朋友了,把树叶当货品,把石头当银两,你买我卖,还用树枝搭起手掌大的小铺子,也是买卖用的,齐桁尔自小被当成当家培养,自然没玩过这种游戏,一时间事事新鲜,倒也冲淡不少跟父母走散的不安。

  过了几日,齐家的人终于寻来,母亲给了那女人一包银子,她说了谢谢,然后收下了。

  齐桁尔有点舍不得那女娃,但还是在母亲催促下跟两人告别,他只记得女人姓方,其他的都没问,方婶子喊那女娃叫做妞妞。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方婶子,记得妞妞,也还留着方婶子给他擦手用的帕子,可怎么也没想过方婶子竟变成孟家的平太太,而妞妞成了他的妻,此刻正在他身边吃着荷花酥,品着太平猴魁。

  齐桁尔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看到孟翠栩疑惑的神情,不自在的清清嗓子,把帕子还了回去,「当时你们母女一路到京城,很辛苦吧?」

  孟翠栩想起当年,脸上露出一抹感怀的笑意,「是啊,舅母很凶,舅舅将好不容易存下的几两私房钱全给了我娘,一路上吃馒头、睡破庙,我曾想过去大寺庙里乞讨,母亲却是不允许,说就算穷,也不准我做那种事情,冬天寒风刮得寸步难行,夏天太阳又毒辣,我们往往黎明即起,走到日头正烈的时候,便找树荫休息两个时辰,晚上又继续走,直到天黑才吃晚饭,幸好我们东瑞国富庶,许多寺庙都有善粥,善服,善鞋,倒是省去不少开销。」

  齐桁尔有点失落,妞妞不记得自己了吗?想想又继续问:「一年多的时间说短不短,辛苦在所难免,但应该也有好的事情吧?」

  「有,到奉霄镇时,刚好遇上庙会,捡到个小胖……妹子,妹子很可爱,刚好母亲脚扭伤需要休息几日,我天天跟那小妹子一起玩,我在家中可没有弟妹,难得有个年纪相仿的小妹妹,很开心。」

  小、小妹子?他齐桁尔怎么会像小妹妹?!当时虽然是她的个子高点,但自己分明就是男孩子啊,妞妞真不记得他了,连性别都记错?

  「过几天后,那小妹妹的家人寻来,给了母亲一百两谢银,多亏那一百两,我们后来的路途总算轻松些,要是风大雨大,还能有余钱找个客栈,而不像以前一样只能窝在破庙,盼着风别灌进来,雨水别淋到。

  「所以啊,我母亲常说人不能做坏事,老天都在看呢,要不是我娘发善心顾了那妹妹几日,我们后来的日子哪这么好过呢。」

  齐桁尔郁闷,突然没了聊天的兴致。

  孟翠栩见他意兴阑珊,识趣的说天色不早,该回去了。

  齐桁尔心情不好是很明显的,几个下人没人敢进入打扰,直到了饭点,才由大丫头绯儿作主把饭端上来。

  绯儿比他大了六岁,跟了他许多年,与一般丫头想嫁给少爷不一样,绯儿倒是有主见的,想学齐太太身边的艾画,不嫁人,自己过日子,由于没那心思,因此从不试探自家二爷,齐桁尔反而因为这样特别重用她。

  这二爷也算是绯儿从小看到大的,故不像其他丫头那样会怕他,见他神色不好,便笑着问:「二爷这是怎么啦,每回见二奶奶不都高高兴兴的,怎么今日这样严肃?」

  「绯儿,你可记得幼年之事?」

  「自然是记得的。」

  「会不会把小玩伴女孩当男孩,或者男孩当女孩?」

  绯儿笑说:「没名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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