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听到她提起于佐刚,他脸色一绷,沉声强调,「你煮的比他煮的好吃。」而且幸好那个臭家伙已经照既定行程离开了,要不然一天到晚见到他真的很感冒。

  闻言,她怔怔地望着他,心湖轻起涟漪。

  因霍镜光对她在这里煮的晚餐非常摔场,钱晶心决定多下厨,虽当地食材有限,自己料理还是比宿舍提供的伙食更合胃口,那也是他强调的。

  只要听到她要去市集,霍镜光便主动要跟,即使星期日他能睡到自然醒,他依然在她要出门前将自己打理好等着她。

  先前fake厂长会找工人开车载他们往返市集,今天因为是假日,工人排休,留在工厂里的工人本来就比较少,为了不拖延到工作,所以由fake厂长亲自载他们。

  到市集,但fake厂长还有事要处理,钱晶心不好意思耽误对方太多时间,便请厂长先去忙,他们走路回去就行。

  她说当运动边走边看风景,霍镜光没反对,待采买完后,不介意顶着大太阳与她徒步走回宿舍,即使路程得走上一小时,他完全没抱怨一句。

  这偏乡城镇,沿途其实没什么风景可看,两人边走边聊,倒也不觉乏味。

  她不经意注意到一旁树下有根鲜艳羽毛,手才朝那方一指,霍镜光已上前,弯下身,为她捡起。

  「天堂鸟羽毛,这里的特产,但不是随处可见。」他笑笑地将一根长长的彩色羽毛递给她。

  这根带着蓝色和金色光芒的细柔羽毛很漂亮,钱晶心不由得认真欣赏。

  霍镜光顺口说道:「天堂鸟属极乐鸟科,又称风鸟、太阳鸟、女神鸟。极乐鸟科共有四十余种,巴布亚新几内亚就拥有三十多种,也是这里的国鸟,很多地方能看到天堂鸟的标志。」

  钱晶心抬眼看他,讶异地道:「你连这个都知道?」她以为他对这不得已来出差的地方半点认知都没有,显然他懂的,比她临时恶补的还多。

  见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崇拜,他不禁介绍得更仔细,「只有雄鸟拥有光鲜亮丽的羽毛,因它们的掠食者不多,几乎没有天敌,雄鸟有很多时间可展现自己的优点,不时就在雌鸟面前跳求偶舞,期望能一亲芳泽。」

  听完,她不免打趣道:「那不就跟你很像,闲闲没事做,只注重打扮,孔雀开屏。」

  「拿我跟天堂鸟比?」霍镜光不满地眯起眼,自傲地道:「凭我的姿色,不须费心去吸引异性,她们自动就会巴上来。还有,我现在哪里注重打扮了?」他可是因为她,愈来愈朴实无华,真正走平民路线。

  「更正,是以前的你,现在踏实多了。」她笑笑地称赞道。

  他一头半长发绑着公主头,穿着与前天相同的短袖t恤、牛仔裤,脚上是运动凉鞋,手上提着用香蕉叶包裹的食材。

  之前借住她家,他虽也穿得轻便,却是不得不委屈,本性仍是少爷、公子哥,成天只耍废,现在的他变得不同,虽谈不上积极进取,但至少在这里该做的事,没偷懒蒙混过去。

  若当日需要在天未亮前往橡胶园巡视,他也无须她催促,总能在约定时间前打理好自己而出门。

  白天,在橡胶加工厂盯作业流程或出货状况,他会跟着fake厂长行动,有时也进会议室参与会议。他不若先前在公司开会只是打瞌睡或发呆,他神情认真聆听相关会议报告,偶尔还会提出意见。

  虽说在这里出差,他们实际要参与工作的时间,每天加总也许还不到五个小时,但比起他过去完全在公司虚晃度日,已进步太多。

  她对有着明显改变且不特别注重打扮、自然无伪的他,愈看愈顺眼,就连他捡起一根羽毛给她,她都有些感动,对这根特殊的羽毛更是心生珍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