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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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丽雅是典型的西域人长相,算不上多美,但一身华美的西域装饰趁得她很是艳丽。她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脸上有两坨经年不散的红云,头发分成数股,和着采线编成五彩斑斓的小辫,配上饰有银珠绒团和流苏的花帽,很有异域风情。听沈老夫人问起,拿出一把做工精细,镶了绿宝石的匕首来:「我们西州部的习俗,匕首是定情信物,只要男子把自己的匕首送给中意的女子,意味着是一定要娶她的。永皓把他的匕首送给了我,所以我就是他的妻子了。他不来接我,我就自己找来了。永皓,你会娶我的吧?」

  沈老夫人看着成永皓,成永皓很头疼,解释说:「不是我送你的,你说你喜欢,然后问我要,我就给你了。我并不知道你们部落的习俗!我帮西州部击退大夏的沙匪之后就回了大营,和阿丽雅再无往来。祖母,我真的不知西州部的规矩!」

  那时西僵那边的雪还未化,北风劲猛,为了击退大夏,他带着一队人马到两国交界之处刺探敌情,结果在夜里遇到凶悍的沙匪袭击当地的部落,就带人帮着御敌。期间救过一个姑娘,在拼杀中受了重伤,他就好心了一把,把人送回部落。

  他能发誓,她除了把人扶上马背,就再无其他接触。之后那姑娘说他的匕首好看,问他能不能送给他。他没做多想,也是为了安慰重伤的女孩儿,就大方把匕首送了出去,哪知还有这回事?

  这件事的确是阿丽雅使了点小手段,被成永皓戳破也不恼怒,又笑着黏了上去,说:「无论如何,你都把匕首送我了,总之你必须娶我。这是我们西州的习俗,你必须为我负责。永皓,你会娶我的吧?」

  沈老夫人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看到成永皓的无奈和阿丽雅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自然和狡猾, 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 正色劝说道:「姑娘,这是你们西州的习俗, 我们中原没有。再者永皓当时并不知情, 匕首又是你自己要过去的,这件事就不能作数。永皓已有未婚妻,而他是不能纳妾的,所以还请你归还他的匕首, 你回西州部去。路途遥远,我们可派人送你回去,并向你的父亲解释这件事。」

  阿丽雅满心欢喜的来, 被沈老夫人和成永皓的反应泼了一瓢冷水, 怕匕首被抢了去,捂着说:「送人的东西怎么能再要回去?反正永皓必须娶我,才不管他有没有未婚妻,我嫁妆都带来了。如果我被送回去,以后多没面子?」

  她身边的小侍女也点头道:「我们郡主都来了,哪有回去的道理?而且郡主是首领的女儿, 做小老婆不行,只能做大妻。」西州部首领位同大祁藩王, 是以其女身份等同郡主。

  「姑娘, 凡事要讲个理字,你这样强买强卖是行不通的。我尊重你们的习俗, 但婚姻大事不能凭一把匕首而约定。不如这样,我们派府上的人随姑娘回西州,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权当误会一场。」成振清说道,只有阿丽雅和她的婢女,行李很少,只有一个箱子,看得出是瞒着家里人偷跑到中土来的。

  「我不管,永皓必须娶我!」阿丽雅是个急性子,被拒绝之后气得直跺脚,不甘心的跑去问成永皓:「永皓,你不喜欢我不愿意娶我吗?」

  成永皓是怕了她,恭敬有礼而疏远,说:「阿丽雅,这事是一场误会,终身大事不能马虎。我即将娶妻,不能耽误了你。」

  「你把婚退了娶我不就行了?」阿丽雅说道,二选一,自是选她。

  「恕难从命。」成永皓抱拳道。
<, 做小老婆不行,只能做大妻。」西州部首领位同大祁藩王, 是以其女身份等同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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