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2段
含在眸中的泪此时顺颊滑落,她没有理会,仅对雍绍白行了个礼,快声道——
「望雍爷海涵,我得走了。我爹他……他神识时好时坏,发病时认不得人、认不得归家的路,连自个儿也认不得的,我得去寻他,我……我说了不得体的话,还请雍爷全忘了吧,告辞。」
道完,她红着脸、红着眼微微屈膝行礼,随即快步踏下木质地板套上素鞋,头也不回地奔岀含蕴楼。
含蕴楼内,集钟灵毓秀之气于一身的男子显然怔住了。
他缓缓拧起眉峰,拧得两眉间形成山峦之状,嘴角紧绷,俊颊泛红,瞧起来……欸,当真被气得不轻啊。
苏大爹忘记自己为何会来到城里的邀月湖畔,好像走着走着,就走来这儿。
这座风景秀丽的邀月湖,每一年在中秋佳节前夕都会举办「捞月节」,湖中漂浮各式各样的彩礼箱子,供姑娘家乘舟来捞取,每年中秋时节总热闹非常,但今天游湖的人倒是不多,有点冷冷清清……
此刻,坐在清冷湖畔发呆的苏大爹两边嘴角却翘得高高的,记起曾真真实实拥有过的、柔软入心肠的浓情与蜜意——
中秋夜,年轻汉子与三五好友在湖中荡舟,邂逅了一位美丽姑娘。
姑娘后来变成了他的亲亲娘子。
娘子很好,是出身于秀才家的大闺女儿,知书达礼,什么都比他懂上一些,性子还温柔得不得了,笑起来那样美,总令他挪不开眼,一颗心狂跳。
他真喜爱她,入骨入心、入神入魂,他与娘子过得很快活,娘子还为他诞下一个女娃娃,是好可爱、好可爱的娃啊,光瞧上一眼、嗅着娃儿身上的奶香,他都觉一颗心就要化掉。
可是娘子的身子骨变得越发不好,隔三差五就着凉发烧,他心疼极了。
然后……然后娘子忽然就不在了,他让她受苦,走的时候她却还对着他笑,他痛到不行,要不是还有个稚龄的娃儿得抚养,他都想随她去。
闺女儿一直陪着他,越长越标致,那模样真像她的阿娘。
他把闺女儿拉拔大了,发须也已斑白,但他好骄傲呀,他家阿妞是天底下最好最聪明的姑娘,疼他这个当爹的疼得不得了,阿妞她、她……
他好像是要拿什么东西给阿妞,很重要的东西啊,是什么?
啊啊啊!阿妞在等他,他要去找闺女儿……
「你来啦?东西带来了吗?噢,对,就是你手里握着的东西,可以交给我,我会带给你家阿妞的。」那人在他起身要离开时来到他身边,笑得很温和,声音很好听。
「不认得我吗?怎么可能呢?我常上你家玩,不记得吗?唔……原来又发病。好,不记得也好,不记得最好,把东西给我吧。」
那人直接伸手过来拿,苏大爹吓了一大跳,两手握得更紧。
想起来了,他要把这琢玉刀给闺女儿送去,阿妞跟人斗玉,要比雕工呢。
「这是阿妞的,阿妞赢来给我的,她要跟人斗玉,我要赶紧送过去给她!」
「啊!」那人痛呼一声,掌心被划出一小道口子,突然就发起狠,使尽力气狠狠推了推苏大爹,将东西硬抢到手。
湖畔泥地较为湿滑,苏大爷脚步不稳,脚跟又被突出的石块一绊,整个人往后摔,倒地时,后脑杓很结实地撞了一记,他「咿咿唔唔」地哼疼,好一会儿爬坐起来,坐着坐着,他又忘记为何会坐在湖边,忘记为何跌倒,把自己撞得那么痛。
撞到的地?怎么可能呢?我常上你家玩,不记得吗?唔……原来又发病。好,不记得也好,不记得最好,把东西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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