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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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裴轩长篇大论、滔滔不绝,他用最大的力气表达自己的态度、立场。

  可是萧承阳……好气哦,他拿着柄汤匙,往徐皎月碗里添菜,一双深邃大眼认真的看着她咀嚼食物。

  分明是普通的动作、其貌不扬的女人,可他专注的眼神好像她是一个大美女。

  这样的眼神,让徐皎月想起他那句「熟悉」,是啊,她也觉得熟悉了……对他。

  萧承阳的表现绝对是目中无人,董裴轩一个火大,手掌往桌面拍去,他不能吼北阳王,只能喊徐皎月。

  「我马上去你家一趟,你别乱跑,好好准备嫁衣。」

  但……萧承阳依旧不动如山,继续给徐皎月喂食。

  直到董裴轩前脚跨出门槛,一句慢悠悠的话扬起——

  「月月是我的女人,如果王和不想活了,尽管上徐家提亲。」

  这是仗势欺人,是欺压良民啊!

  一个踉跄,董裴轩没站稳,而来不及把蛋黄咽下的徐皎月,噗地……点点金黄喷了萧承阳一身……

  【第六章 大哥哥,原来是你】

  清冽的、带着泥土香的风在脸庞吹掠。

  速度很快,一不仔细会摔落地面,明明是很危险的事,徐皎月却感到无比安心。

  是啊……分明应该害怕的呀……

  闭着眼,脸颊贴上萧承阳宽实壮硕的后背,细细的胳臂环住他的肩颈,没有用大力气,因为有他托着自己。

  她相信他,相信他不会让她摔了。

  无缘由的信任,无缘由的安心,无缘由的,徐皎月交付了自己。

  从小到大,她不被家人疼爱,不被邻里喜欢,她得讨好巴结、放送善意、给予好处、提供助力……用尽所有力气才能得到正评。

  在这样的努力过程中,她学会在面对陌生人时紧绷起每根神经,细细观察对方,做出最讨喜的举动,然后透过系统提醒,确定自己做得正不正确。

  得到了,是成就,没得到,淡淡哀愁。人际关系于她,是一份挺辛苦的工作。

  如今她不必付出、不必努力,他便慷慨地给出正评,他对她的喜欢,想破了头都难以理解,只能顺理成章接爱,安心地接受。

  速度很快,像风似的,萧承阳的脚像装了弹簧,不断在林间跳跃、宾士。

  她不怕,一点点害怕都没有……仿佛回到那年,她又是伏在大哥哥背上的小女生,忘记恐惧、忘记哭泣,一心一意依赖着他的背脊。

  闭上眼,她感受风在耳边吹掠,发丝飘场的喜悦。

  他停下,她张开眼,然后……看见!

  一声惊呼!她朝前方跑去,是的、是的,她记得,她通通记得。

  四岁的孩子不该记得太多东西,但她偏偏记得这个山洞,这个和哥哥生活过五天的地方。

  快步跑进山洞里,徐皎月找到角落处,有自己用石头刻画的大哥哥,兽骨还堆在墙边,那是嗯哼找来给她当堆积木玩的,手指轻轻抚过山壁,所有的记忆陡然清晰。

  旋身,徐皎月对上萧承阳的眼睛,

  懂了、明白了、恍然大悟了,原来啊……

  所以第一眼,他给了正评,所以「她去哪,他去哪」,所以他明目张胆地喜欢她……眼角湿湿的,她朝他走近,仰起头。

  「我叫月月,你呢?」她问。

  缓缓吐气,他轻声回应,「啊啊。emsp;一声惊呼!她朝前方跑去,是的、是的,她记得,她通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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