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2/2段
能分到斯莱特林,那他至少是个混血。我饶有兴趣的盯着他,看着他平静的摘下帽子,一点欣喜若狂的神色也没有,有的只是眼中无法掩饰的旺盛的野心。后来我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偏执的认定自己与众不同,当然,后来他的偏执被证明是对的。他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偏执的人,当然也是对自己最狠的人。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一年级新生首席战上,流着血撂倒了最后一个竞争者的样子,精致的眉眼间满是狠戾的神色,而且任谁也能看得出来,他用来打倒敌人的不是魔咒,而是天赋——他还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当然,我不知道后来出现的那个小姑娘是不是能跟他相比,毕竟那个时候他从未受过半点关于魔法的训练。当然,那是他一生之中最狼狈的一次战斗,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再也没让自己这样狼狈过,至少,我再也没能亲眼见过。
他无疑是个有意思的人,这点在一群无聊的人中间显得尤为突出。他并不像那些依仗着自己良好家世就混吃等死的纯血们,也不像那些永远战战兢兢畏畏缩缩的混血,更不像那些永远咋咋呼呼的让人恶心的麻瓜种。他的进步是如此的明显,就像海绵在贪婪的吸收着水分一样吸收着他能学到的一切。不,如果是海绵至少还有一个容纳的限额,而他简直就像曾经干涸的海洋,无论有多少水分都能吞噬的一干二净。
很快,无论多难的魔咒他都能使用的得心应手,无论多么复杂的魔药都能配的完美无缺,无论多么难以讨好的教授只要他愿意也能成为其得意门生——除了,邓布利多。但那个时候,他的意见远不如后来一般被人重视,所以那根本毫不重要。总之,那时的lord,在初入魔法界没多久的时候,就表现得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这一切而生的,以至于在很久以后一切真相大白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他只是个混血。那时候人们都相信他是因为什么意外而流落到麻瓜界的,可怜的纯血。我也不例外。
他是如此的有意思,而且表现的这样优秀,甚至就连外貌,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和他突飞猛进的魔力一样,散发出一种令人心惊的与我完全不同的美丽。那么我有什么理由不接纳他呢?是的,没有多久,我就代表马尔福家承认了他的存在。然后更快的,他的身边开始聚集起了一些追随者,梅林对他是如此厚爱,除了家世,他什么都有了,美貌、力量、狡猾、野心、聪明还有领秀魅力。当然,后来大家都知道,就连家世,他也不是没有……
他是如此的耀眼,以至于我一度以为再过20年巫师界又会出现一个叫里德尔的新兴家族了。
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小瞧了他。
当他从霍格沃茨毕业的时候,我已经继承了马尔福家族。我愚蠢的可怜的父亲在一次寻欢作乐的时候被床伴的丈夫抓了个正着,然后那个暴怒的男人直接杀死了他——这导致我日后在寻找乐子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魔杖都一定放在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
而在那之前,我的母亲就已经死于一次失败的美容药剂的配置,愿梅林保佑她,希望她在天上顶的不是那张被炸得血肉模糊的脸。
好吧,我又跑题了。那时候我刚刚新婚——尽管格林德沃被等不利抓住了,但是我的婚约还是履行了,毕竟是格林德沃支持者的只是她的家族的姻亲,又不是她的家族本身。而且细论起来,一千多年前,我们两家其实还是一家人呢。
当lord自霍格沃茨毕业的时候,他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样进入魔法部,然后用他那超凡脱俗的政治魅力向上挣扎,反倒进了翻倒巷的一家小小的魔法商店做起了不起眼的店员。
作者有话要说:事实证明发这种防盗确实有点用,可是真的好麻烦,真是让人纠结啊……
如果我有存稿就好了……直接发几十张存稿,最后一章是不变的番外那种似乎更好用,而且方便,可是我没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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