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三十六章[11.03]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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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是你母亲身边的近身人,当年你母亲把身边的人都遣散了。王老妈妈已经去世,这两位是你母亲当年的大丫头。」佟三郎介绍了两位妇人的身份,与佟锦素心里猜得差不多。

  据成妈妈说,当年佟氏身边的人放出去后,再也没露过面,也没有人再见过。原来都去找老主子了,怪不得没在封都出现过。

  两位妇人自己介绍了,一位名叫兰香,一位名叫竹韵。她们都已经嫁人生子了,一直谨守着旧主的托付,不敢在京中露出。

  「听闻姑娘已是王妃了,奴婢们都欢喜得不行,定是夫人在天之灵保佑姑娘…」兰香抹着眼泪,泣不成声。

  佟三郎一个大男人,提到自己的姐姐,亦是一脸的动容。

  「当年你母亲之死,另有隐情。这么多年来,她们记着你母亲的托付一日都不敢忘记。好在老天有眼,终于拔云见月,你脱离了李家,那些事情也该让你知道了。」

  兰香和竹韵擦干泪水,将当年之事娓娓道来。

  佟锦素早就猜到佟氏之事没那么简单,可是亲耳听到,心中还是难免悲凉和难过。她身为佟氏之女数月,恍然间自己都会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原主。

  佟家获罪后,家产被抄,全家人被流放。按理说,这样的事情古往今来并不鲜见。保住了性命,再徐徐图之,短则三五年,迟则数十年,说不定会有翻身的机会。

  即便不能再重回京中,却也无性命之忧。陛下的怒火,并未涉及佟氏旁支,出嫁女也不会受到牵连。

  然而常氏却不这么想,在常氏看来,什么都不比上自己儿子的前程重要。当初娶佟氏,就是看中了昌德侯府的威望和地位。佟家倒了,他们李家可容不下一个罪臣之女占着嫡妻的位置。

  佟氏看透了李家人的薄情,自请和离。

  这样的罪臣之女,常氏自是恨不得早点撇清关系的。可是她低估了李家人的凉薄程度,常氏是想不要她这个儿媳,却不愿承担别人的猜疑和指责。

  于是常氏想了一条毒计,逼得佟氏自尽。在常氏看来,佟氏不愿连累夫家而选择自尽,既赢得了赞誉又保全了李家的名声和体面,是最完美的办法。

  佟氏性情外柔内刚,但是她再坚强也是一位母亲。母女连心,她不能为了自己而牺牲自己的女儿。

  常氏之毒,毒在丝毫不顾念血缘之亲。她威胁佟氏的筹码就是原主,原主是李家女,佟氏纵使和离了,也带不走原主。

  所以只要佟氏敢和离,常氏就弄死原主。后宅之中,夭折一个女童是极为寻常之事。常氏身为祖母,真要动手,原主毫无反抗之力。

  相反,如果佟氏答应自尽,全了李家的颜面和李复儒的前程,那么原主就一直是李家女,自是能活着长大。

  那样的艰难抉择,佟氏没有选择。

  为了女儿,佟氏只能自己去死。在死之前,她做了一些安排。她知道,只要她一死,侍候她的那些人要是还留在李家,定然不会有好下场。

  于是遣散了身边的人,发还有卖身契,并将这个秘密告诉了自己的心腹。兰香和竹韵都是极得佟氏信任的人,佟氏交待过,原主一日未出嫁,这个秘密就一直不能见光。

  听了这段,佟氏纵使和离了,也带不走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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