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果然是他!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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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大龙错愕的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帅气过分的年轻人。</P>

  “我是!”</P>

  他倒是有胆魄,敢承认自己是潘大龙。</P>

  虽然他心里发颤,不知道迎接他的是什么。</P>

  “我弟弟叫杨南!”</P>

  杨东冷哼一声,开口对他说。</P>

  潘大龙立即瞳孔一缩,不仅仅是他,其他三个混混也都抬起头,眼中露出惊愕之色。</P>

  他们早上做的事,下午就被抓了?</P>

  这也太倒霉了吧?</P>

  “说吧,为什么要揍他?”</P>

  杨东开口,问着潘大龙。</P>

  于百江和宋岳背着手站在杨东身旁,一左一右,气势莫名,让几个混混不敢直视。</P>

  他们平时见到最大的警察就是田中民这个所长,何曾见过警衔是一级警司的警察啊…</P>

  他们四个虽然混社会,但都是人精,哪里能不知道警察的具体级别?</P>

  一级警司,这至少是县公安局的领导。</P>

  “就是看着不顺眼,就揍了…”</P>

  潘大龙老老实实的开口,只是越说语气越弱。</P>

  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撒谎,看着不顺眼就揍?还打断腿?</P>

  “聚众斗殴,跑去学校闹事,以故意伤害罪导致人腿骨骨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P>

  “如果构成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应当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P>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依照《刑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P>

  “甚至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属于涉黑案件,量刑更要加重,起步就是七年以上!”</P>

  “你们确定要撒谎?替人扛雷?”</P>

  杨东冷哼出声,念出有关刑法的有关量刑标准。</P>

  潘大龙四个混混心里顿时发颤,面色终于变了。</P>

  他们知道故意伤害罪肯定要判刑,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甚至说他们涉黑?</P>

  于百江和宋岳更加吃惊,他们不可思议的望着杨东,两人对视一眼。</P>

  “杨东,你怎么对刑法条例这么了解?”</P>

  于百江忍不住问着杨东,实在是吃惊杨东对刑法的理解和掌握。</P>

  杨东明明不是警察,更不在司法系统工作,竟然对刑法这么懂?</P>

  他真的吃惊了。</P>

  “略懂一些!”</P>

  杨东朝着于百江淡淡一笑,然后继续冷着脸盯着潘大龙,喝道:“想好了吗?是想替人顶雷,进监狱吃窝窝头吗?”</P>

  潘大龙脸色发白,浑身发颤的立马开口:“不,我不蹲监狱,我说!”</P>

  他们平时虽然混社会,但也知道轻重的,只是在胡同或者道路口堵学生,索要保护费罢了。</P>

  每次要一些保护费,就可以潇洒好几天。</P>

  要不是这一次他们几个见钱眼开,也不会接这种活。</P>

  其实他们很担心出事,但想到逢年过节就给派出所的警察买特产,请客吃饭,他们又胆子大了起来。</P>

  于是就仗着胆子做了,把杨南的腿打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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