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豪言壮语(求催更、书评)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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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直接关闭了评论区,眼不见心不烦!

  只是这一次偷鸡不成蚀把米,不单单没有攻破对方的服务器,还让滴滴出了个洋相!

  “钱你给他们全打了???”

  乐一力只觉得双眼一黑,他们找外面的黑客可是花了两百万,结果潘聪直接给人把款给付了,也不分订金和尾款!?

  这下子是要吃瓜落了!

  乐一力都不敢去和项城汇报这件事,两百万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让自己赔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自己吃瓜落还要赔钱,想都别想!

  利益都是自己的,何必要趟进去,把潘聪警告了一番后这才打发他明天去财务领半年的工资走人,出去重新找工作!

  项城是已经记着他了,自然不能让他继续留着!

  ……

  20日,陈斌召集法务在会议室商讨起诉滴滴一事。

  “陈总,根据目前所掌握的线索,依据当前法律是可以起诉,但主要涉及的还是在“侵犯他人名誉权”构成诽谤罪上,这一部分起诉可以获得赔偿。

  但是如果按您所说由于滴滴的此项行为造成了众多司机的损失,通过集体诉讼来获得法院的支持,这一点恐怕很难,国内暂时没有这样的例子”

  我国普遍判决的惯例是参考往期案例与最高检法的方向指导进行判决。

  如果一个新颖的“案例”判下来那等于是开创先例!

  陈斌知晓法务蒋倩倩所言的这一道理,毕竟他前世也看过相关报道,比如:男性职场性骚扰、刘暖鑫与其闺蜜一案。

  许多新颖的案子审理、取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更是需要组成合议庭来审理。

  其中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取证费用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要知道,诉讼费可是按起诉的标的来收取费用的,普通民事案件诉讼费很低,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一般几十块到几万足以,但是公司起诉,诉讼费都是六位数起步,最高甚至都有过亿的诉讼费!

  各地法院的收入全靠这类官司,不然光靠财政拨款,法院都很难正常运转下去。

  毕竟组织性质不一样,法院的组织性质更多的是为老百姓服务!

  “蒋律师,你说的这个我能理解,但是我希望大家要抱着这样一个态度!

  那就是尽可能为司机师傅们争取利益!公司利益可以放后,但是司机师傅的利益不能让步,你们也知道,东风快车的赢利点并不高!

  说难听点,光请你们打官司的律师费和诉讼费都不一定够我这一天的净利润吧?更不用说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

  但是,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于法于理都是错的,那他们就该为此付出代价!

  而且我们所做的这件事不是为了东风集团,而是为了广大普通人,希望大家全力以赴,哪怕败了也没关系,一审不行二审,二审不行就复审!即便最终裁决依然是败诉,都要努力奋斗!

  以前没有案例没关系,大家尽力!”

  不蒸馒头争口气,哪怕败了也要让世人知晓这些资本的嘴脸!

  听着陈斌的豪言壮语,在场的众人感受到了压力,为利益的老板他们见过不少,为了“用户”而发起这样的诉讼,绝对是国内第一人了!

  ps:新人求催更,看完点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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