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2段
饶是陆静深也很难对这个建议无动于衷。他老早想赶人了,便搭着宁海这顺风车道:
「母亲、二叔,你们听见了,我太太不想招待各位吃晚餐。时候不早了,天雨山上路滑,请回吧!」
「赶人?这房子还是我陆家的!」杜兰笙万分不悦地道,语气一转,又说:「傻孩子,你祖父那边我还没去说呢,你快把这女人赶走,免得让他知道这事,场面会弄得更难看。」
陆静深站了起来,在宁海扶持下,摆出送客的姿态。
「母亲,请回吧!这房子是我个人的私产,并不是陆家的。而且结婚当天就已经登记给我太太了,现在她要赶人,我没立场留。钱管家,送客。」
宁海讶异地想,这房子几时登记给她了,她怎么不知道?
原来赚一栋房子也不难嘛……嗯,只能说,有钱真好。
艰难地送走客人后,宁海连打了几声喷嚏。她摸摸发冷的手臂,看着面无表情的陆静深,忍不住问:
「这房子真的要给我?」
陆静深回过头来,循声锁定她所在的位置后,抿了抿嘴。「明天就去办登记。当作预付给你的赡养费。」
赡养费?宁海眯起猫儿眼嘲讽:「真大方。」
这房子虽然位在台北郊区,靠近山边,但建材高级,价值不菲,兼之山景宜人,以市价来看,就算没有上亿,至少仍有好几千万的价值吧!
「可惜我不能接受。」她不无遗憾地道。
陆静深怔了一下,随即不无嘲讽地道:「嫌太少?」
想起她方才狮子大开口,一开口就是两亿,也许区区一栋山间别墅她还真看不上眼。然而他现在手里只留有一些天海集团母公司的股份,要他一下子拿出上亿元现金来遣散她,一时间,却也是不容易。
「怎么会?」宁海冷声道:「该我得的,我从来不会手软;只是若是不该我得的,我也不会心动。」
「那,为什么?」为什么不想要这笔唾手可得的财富?他都开口说了要给她。
陆静深不知道,在宁海的世界里,金钱固然是可贵的,然而这种将金钱当作玩具纸钞的态度,反而会让她一股无名怒火涌上来。
她眯起眼,冷冷回答:「因为我们没有婚姻之实!」
见他目瞪口呆,明白这男人领悟过来了。
没有婚姻之实,婚姻可以依当事人意愿声请无效。
虽然无性无效的婚姻在法律上也可以声请「赡养费」,但在宁海而言,这种无功受禄的好处,她不喜欢。
算是报复他让她连换件衣服都来不及,就得拿起武器对抗侵略领地的敌人,宁海突然走上前,双臂揽上他肩头,咬上他因她靠近而莫名发红的耳朵,似诱非惑地道:
「要不,陆先生陪我睡上一晚,这样,我拿钱走人也心安理得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宁海是很有原则的。
【第四章】
宁海一向是个行动派。
出于三分愤怒、两分挑衅、四分好玩和一分调戏的心态,她向他说了邀请的话。
话既出口,她便不打算收回。
一开始,陆静深以为她不过是在开玩笑,迅速镇定下来后,他表情恢复正常,神色疏离而高雅,同时继续当她是空气那样地无视她,好似她刚刚不过放了一个屁。一开始很臭,味道散去后,就什么都没了。
这种将她当屁的态度,完全激出宁海天生的劣根性来。
偏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
「陆先生。」她故意这么喊他。「你知道吗?我放屁很臭。」
「噗哧」一声,从厨房的玄关处传来。宁海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后头有不少人在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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