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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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太白哥哥就跑一趟,把肉给送过去吧。」

  「我来。」苏雪霁把对方要的数量卸下来,儿金金帮他搬到清出来的板车上,出门前用油绢布把板车给盖上,一来卫生,二来不引人注意,做人低调一些总是好的。

  趁苏雪霁出门去了,儿金金把大部分的狼肉都放进空间里,留下半扇左右的肉和两副下水,用盆子装了,带进厨房。

  灶膛里苏雪霁已经生了火,小锅里煮着南瓜饭,儿金金不去管它,把狼肉的肋条切下来放一边,大灶口放上大锅,把狼肉及冷水放进锅子里,烧开大火一通的煮,直到腥擅味去得差不多,才捞起来。

  接着把锅子刷干净,下油,把肉煎得两面金黄,另外拿出大砂锅用热水烫过,铺上菌菇葱结姜片蒜头胡椒丁香肉桂八角陈皮,最后把狼肉放进去,加上热水,放在炉子上炖着。

  这费工的菜得前一天炖上,明天只要稍微热一下就能上桌。

  下午申时,苏雪霁拉着板车从街上回来,看见几个板车都按次的放在院子,便留下自家的,又去把宋猎户家的板车还了,这才从宋猎户口中得知,院子里晾晒的那些狼皮,竟是儿金金要为他做的斗篷。

  「好小子,你真走了狗屎运,这么替男人想的媳妇不多啊,你义父给你送狼肉,媳妇给你做狼斗篷,这运道,我还真羡慕不来!」宋猎户目光灼灼的看着苏雪霁,期盼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个惊天动地的猎狼故事。

  然而,苏雪霁只是云淡风轻的替媳妇圆谎,不带半点迟疑,「也没啥,我义父最近新设了大型的陷阱,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连续几个陷阱都套中野狼,他也在猜,兴许是赶上了狼群迁移。」

  猎户和等着听故事的小子们都愣住。娘的,狼群迁移?一群没长眼睛的狼,真是羡慕死了!

  宋猎户也从魏万三那里得知,眼前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就是胡同底刚搬来的苏秀才,秀才啊,他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读书人,虽然没能从苏雪霁口中挖到别的说法,不过,那是人家义父吃饭的本领,凭什么跟他们讲?所以,就算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了,也没其他办法。

  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会读书写字,甚至中了秀才的人就是不一样,地位等同仕绅,令人高看一眼。

  苏雪霁回到家,看到儿金金在家忙活的身影,瞬间轻颜展笑,眼底的情绪彷佛快要溢出来。

  他知道金金嘴里总是念叨着要给他做披风斗篷什么的,他虽然瘦,身子倒没有那么畏寒,再说金金买的厚棉袄已经够保暖,要他,眼前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就是胡同底刚搬来的苏秀才,秀才啊,他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读书人,虽然没能从苏雪霁口中挖到别的说法,不过,那是人家义父吃饭的本领,凭什么跟他们讲?所以,就算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了,也没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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