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民国落魄千金(十)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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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概就是“长姐”的悲哀,哪怕肩负起了母亲的责任,也终究不是母亲。

  需要付出、牺牲的时候,就是“长姐如母”。

  想要行使“大家长”权利的时候,就会被告知“你凭什么?你不过是个姐姐,你又不是亲妈”!

  是啊,不是亲妈,尤其是在亲妈还活着的时候。做姐姐的,又何必逞强,非要把属于母亲的重担,揽到自己身上?

  龙岁岁现在要做的,就是要让傅家回归正常的秩序——

  谁欠债,谁还钱。

  谁与债务人有直接关系,那就由谁来肩负该有的责任。

  谁的儿女,谁来抚养。

  “规矩”不能乱。

  人,不要轻易当圣母,“越俎代庖”的承担不属于自己的重担!

  既得利益者,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更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傅雪如、傅嘉树年纪还小?

  是,他们确实年纪不大,可他们的父母都没有顾及这一点,卢雪凝一个姐姐,又何必顾及太多?

  龙岁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绝不做“费力不讨好”的蠢事!

  “卢雪凝,你闭嘴!滚!你赶紧滚!”

  “韩氏,你现在就去报社,发表声明,立刻跟卢雪凝断绝关系!”

  郝氏本就容不得有人污蔑自己的儿子。

  龙岁岁倒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傅兴邦鞭尸,如今更是对着傅雪如、傅嘉树这对姐弟胡说八道。

  做儿女的,要孺慕、尊敬自己的父母、长辈。

  郝氏希望自己的孙子孙女们,能够无比敬爱、追忆他们的父亲。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被“外人”泼脏水,继而破坏掉儿子在孙子孙女心中的形象与地位!

  卢雪凝就是个扫把星、搅家精,必须赶紧赶出去。

  龙岁岁挑眉:“老太太,别急着赶人啊,先把那三千块大洋的事儿说清楚。”

  真当她愿意留在傅家这个大泥潭啊。

  郝氏被气得胸脯剧烈起伏,“写!赶紧的,韩氏,你给这个白眼狼写个断亲书,注明那三千块大洋的事儿,然后断绝关系。”

  断亲书,一式两份,韩氏和龙岁岁一起签字画押。

  写明是韩氏偷偷抵押了雪庐,套现了三千块大洋。

  又注明,“卢雪凝”出于孝顺,将三千块大洋当做对韩氏的养老费,一次性给付。

  母女两个恩怨两清、互不相欠,以后断绝关系,再无往来!

  韩氏握着笔的手都在发抖。

  但,她又迫于婆婆的淫威,不得不屈从。

  她一边签字,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最后,按下手印的时候,她更是哽咽着对龙岁岁说:“雪凝,是妈妈对不起你,你、你以后——”

  韩氏很想说,以后若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她。

  龙岁岁却抢先一步说道,“妈,我知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你放心,我们既然签了断亲书,那以后就再无关系。”

  “我若是无处可去,或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我都不会来麻烦您!”

  哈哈,终于摆脱这一家子的吸血鬼了。

  还不是自己叛出家门,而是被赶出去的!

  她不必背负舆论的重压,真好!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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