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在虐文发疯(十一)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他们要行善积德,他们要为自己的孩子积福。

  如果世间真的有因果,他们救助了别人的孩子,别人或许也能救助他们的孩子。

  在飞机上,郑明雅就将这些都告诉了龙岁岁。

  龙岁岁:……啊啊啊!这才是正常的、且真正深爱孩子的父母啊。

  不会打着做慈善、给女儿积福的旗号,再跑去收养一个跟女儿年龄相仿的孩子。

  因为这样,很容易就会产生“替代品”。

  而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珍品。

  被当做替身的那个,未必愿意给别人当替身。

  而被代替的人,更加不愿意被别人所替代。

  当然,也有可能是龙岁岁境界不够高,不够善良,过度解读了别人的“善良”。

  但,就龙岁岁而言,她还是更喜欢傅司南、郑明雅这对夫妻的做法。

  他们会做慈善,但绝不会收养任何人。

  他们的孩子,有且只有“傅柏雪”一个!

  他们的一切,也都只属于傅柏雪。

  包括富雅集团。

  傅柏雪找到了,那就名正言顺的继承。

  傅柏雪找不到,富雅集团也会转化为富雅基金。

  除去傅柏雪之外的继承人?

  呵呵,傅司南和郑明雅从未想过。

  他们夫妻在这一点上,有着惊人的一致。

  他们这辈子只要岁岁这一个孩子。

  女儿走丢了,他们都没想着再生一个,就更不用说“过继”别人的孩子了。

  傅柏寒,确实不错。

  尤其是跟他那对贪心的父母相比,简直就是歹竹出好笋的典范。

  但,别人家的孩子再好,也是别人家的。

  跟他们夫妻没有任何关系。

  别人误以为的“看重”,不过是两个有钱人随便从手指缝里露出来的些微好处。

  包括傅司南在内,他们夫妻从未想过要把傅柏寒当成继承人培养。

  郑明雅介绍完王翠芬,也没有催促女儿叫人。

  龙岁岁扫了一脸老实样的王翠芬,没由来的,她蹙起了眉头:“我不喜欢她!她的眼睛很不老实!”

  听到这样堪称没有礼貌的话,郑明雅并没有像许多父母一样训斥女儿“没规矩”、“目无尊长”。

  因为她之前就对龙岁岁说过,所谓大伯父等一家四口,女儿若是合得来,那就当成亲戚相处。

  若是合不来,那就“不合”。

  女儿的长辈,只有他们夫妻两个。

  而他们夫妻,因为失误,弄丢了孩子。

  他们万分愧疚,只想补偿,又岂会故意让孩子不开心。

  他们做父母的都要让着、哄着,一群依附在自家吃闲饭的便宜亲戚,又算什么?

  还敢让自家孩子委屈?

  听到龙岁岁的话,郑明雅非但没有训斥,反而喜上眉梢。

  她兴奋的扭头去看傅司南:……老公老公,咱们的女儿真棒,只一眼就看出王翠芬不安分!

  傅司南没有郑明雅表现得这么明显,但他的唇角也在微微上扬。

  不愧是他女儿,学习好,人也敏锐。

  没有被表象所蒙蔽,而是能够通过眼睛,看破实质!

  好!

  好女儿!

 绍完王翠芬,也没有催促女儿叫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