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3段
「我真的醉了,我以为里头是我讨来的银子,还有要买给毛球他们的东西……」
「你不用拿毛球他们来当理由。」
「我知道那些都是证物,这才准备带出去,待我酒醒了,自然会上交衙门……」
「你不会交上去!你背了包袱就回去了,还打算连我一起瞒住!」
「不是这样的……」
「我早该知道,你会同情王府的内贼,你就是还存着贼性!」
重话如巨石狠狠砸落,荆大鹏一出口就后悔了。
「是哦?」她嘴角轻轻一勾,竟是笑了。
她跟这个千古不化的顽石荆大鹏解释有什么用?他向来认定就是认定了,她是贼就是贼,连疑犯都有公堂说明的机会,她却只能直接让他定罪。
曾是炽热亲吻的唇,一说出口却是刻薄无理的吼骂;自以为已得到他的信任,从此一家人快乐过日子,原来还是不可能的奢望。
她已分不清是背在剌痛,抑或心被拧痛,初见他找到她的喜悦已消失无踪,天知道那时她是多么害怕,还以为就要死在山上了。
她默默坐了下来,将所有的珠宝收拢好,仍旧用衣物包住,再以包袱巾扎紧,推到桌子的另一边。
「给你。」
她挂着淡淡的笑,荆大鹏却觉得她笑得凄凉,笑得孤寂,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呼吸困难,待看到她收拾包袱的双手时,更是怵目惊心。
在微弱的烛光映照下,她的双手从手掌到小臂,里里外外,全是又深又红的指甲掐痕,多数几已掐出血来,凝干成细小的暗黑色血痂。
他以为她在抓痒,其实是她一直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
酒入肚肠,即使不醉,也是微醺晕茫,若要让神智和体力维持清醒到能够随时逃走,她得掐多久?又掐得有多痛?
这回的探子任务危险艰巨,她能仔细绣出山寨情势图,足见用心;可他见了面却只有谩骂,他对她除了怀疑,还有什么?
此刻,他还有满腔的怒气,气山贼,更气满脑子馊水烂泥的自己。
「山贼灌你喝酒,你为什么要喝?」
「蓝大王一直缠着我,我要找机会逃走,只能先让他别缠着我。他想灌醉我,我也来灌醉他,我没喝过酒不代表不能喝,没想到我酒量还不错,没有醉死耶。」
「你没有醉死是因为你该死的一直掐自己!」他抓起她的手腕,大声地道:「把好好的两条手掐成了什么样!」
「哟,还真难看。」她随意瞄向手臂,轻轻一甩就甩开他的手,再将袖子抹下来遮挡住血痕。
他闻到血腥味,心头一绞,又道:「我帮你上药。」
「不用了。」她交臂胸前,明显的拒绝意思。
「你为什么不辩解?」
「辩解什么呀?」
「包袱的事。」
「我已经说了,可你信吗?」她一笑。「不信嘛。你一开始就将我当成了贼,不管说什么都不信了。」
「你只要说清楚,我就信!」
「哪个醉鬼讲话清楚了?谁又会相信喝醉的女贼的话?」
「不准你再说你是女贼!」荆大鹏大吼。
他记起了杏花湖畔,她掉下委屈的泪水,从那时起,他不就愿意相信她了吗?为何还是以最严厉的目光挑剔她的所作所为?
他大可等她清醒后再来问包袱的事;办案都可以变通了,罪犯也能因为提供证据或供出同伙,因而获得相当程度的脱罪条件。在初识尚且不是那么了解她的那时,他不也放她一马,拿当探子做为不追究案子的交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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