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第2/2段
是。当年他确实没让他们这些小弟们碰毒。
或者,卧底的黄圣文当年只是不想让当时年轻的他们染上毒品。什么缘由不让他知道毒品、军火一事已不重要,无法否认的是他确实从黄圣文手里拿了不少零用金,加上葬仪这部分的红包等等,他年纪轻轻即收入可观。即便时移事往,即便早已远离帮派,受过黄圣文金钱上的援助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当他出狱找上他,开口需要资金做点生意时,他自然该还他人情。他汇了一笔钱给他,他便拿了那笔钱成立新民。
「我感念文哥当年照顾,所以您出来时,开口说要资金,我也拿了出来,欠你的人情,我自认为已还清,所以皇岩不会放弃这次投标。」
黄圣文冷嗤一声。「说来说去,你就是不肯放弃无名尸这个铁饭碗。」说是做功德,其实无名尸透过协寻管道,多数还是会找到家属,那就成了有名尸,自能跟家属收取费用,且利润可观,至于做功德的仅只几件。
「对我而言,它不是铁饭碗。我不过是想做点善事,弥补年少轻狂时犯过的错,也为亲人添点福寿。」
「你还有什么亲人?不就只剩一个姑姑?需要添多少福寿!」
杨景书笑了笑,淡声说:「我若没猜错,文哥想从中获取庞大利益。您既是警官出身,想来必是正义感或是想为社会做点什么的心态,才会让您走上警职,为什么现在的您,却是利欲熏心?」
黄圣文放声大笑,目光冷凉。「我利欲熏心?我为这个国家为这个社会做事,到头来换得什么?卧底容易吗?我花多长时间才让林明庆信任我。我好不容易得到了情报,我的上司、我身边的兄弟没本事逮捕他,差点让我命丧他枪下,我为自保,先毙了林明庆有何不对?查不到那批毒品去向,上头为了交差,怀疑我私吞,胡乱定我罪,一关就那么多年,我这些年来所损失的,难道是我活该?」
杨景书抿唇不说话了。卧底的确不易,若身分泄露,可能危及生命与家人,亦可能在那样的环境中迷失自己、染上恶习;就算任务达成,也怕是回不了警界,因为游走黑白,知道太多秘密。
他不知道黄圣文究竟和那批毒品有无关联,可他明白,那几年牢狱之灾,确实无奈。为了一个任务,牺牲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还在人生留下一个污点,,从警官变成贼,换作任何人,也难不埋怨。但是……
「就算是这样,难道就该放弃自己过往的良知和正义感?」
「良知?正义感?」黄圣文斜睨他。「你别告诉我你做无名尸真不是图利。」
杨景书笑了下,不解释也不再劝说,他吁口气,道:「那么,各凭实力了。」抬腕看了看时间,微笑着说:「时间不早:不打扰您练字。」微一颔首,他迈步离开。
拉开门把时,有一画面掠过,他沉了沉眉,低眼凝视——那是一部黑色厢型车,在一处像是一般住宅的透天厝前停了下来,前头有一大片庭院。车门一开,一团影像下车,跟着后头又一个身影被身后的人推了下来。是谁?三人面目模糊难辨,身形亦难辨,唯一确定的是三人皆是黑衣黑裤。
他微蹙眉,试图看清,但那画面就像老电视机,黑白画面闪了闪,什么也没。
他拉门的手一顿,转身想提醒身后那人,回眸,对方莫测高深地凝望他,他微微一笑,道:「文哥,这阵子出入小心。还有……」呵口长气,他接着说:「送『会钱』的事别做了,做生意靠诚信,才能长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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