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六点的聚会第2/3段
就这样连续了十年,到了17岁的那年。</P>
本以为可以如约。</P>
本以为可以西装革履,抱着一束花,走进礼堂迎娶她。</P>
遗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终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P>
虽然她死了,但六点起床已经成了林星极的习惯。</P>
并且六点起床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二十年。</P>
只要不是昏迷,那么清晨六点,林星极就会准时睁开双眼,这个生物钟像刻进了dNA里。</P>
逐渐的,这已经不是一种习惯了,而是一种态度,认真的态度。</P>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脸,然后在小区里狂奔,开始了他的晨跑运动。</P>
等他跑了几圈,等他大汗淋漓回来的时候,林星极已经做好了早餐。</P>
林星极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里,分成了两份。</P>
王二苟拿着毛巾走进来,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头苦干。</P>
一碗滚烫的白粥,仅几分钟,就被王二苟造得一干二净了。</P>
这家伙像是没有烫觉,端起碗就往嘴里倒。</P>
三两下的吃完喝完,然后一抹嘴。</P>
王二苟拿起手机又出门了,像平常一样,去给他女神买早餐了,然后再去公司上班。</P>
林星极坐在一旁看老杂志,并没吃早饭。</P>
他是要等粥放凉了才吃,否则太滚烫的食物对食道不好。</P>
等粥凉了他才能吃。</P>
于是就在等着,看杂志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桌上的粥才凉了一半。</P>
粥现在还有点温热,既不会烫又不会凉,现在开吃是对胃最好的时机。</P>
林星极放下手中杂志,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然后开吃。</P>
虽然粥已经不烫了,但林星极还是吃的慢条斯理,不会直接往嘴里倒,毕竟他跟王二苟这种粗人不一样。</P>
粥半勺半勺的往嘴里送,吃的很慢,就算再有耐心的人,也都会被林星极耗的没耐心,毕竟这家伙吃东西是真墨迹。</P>
墨迹程度就跟鸡吃米,狗舔面一样。</P>
一碗朴素的白粥,林星极吃了整整30分钟才吃完。</P>
吃完了才慢吞吞的拿着碗筷起身,出门到门前的那个公共水龙头洗餐具。</P>
洗完餐具后,接着又拿着洗凉了他才能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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