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有法可依第1/2段
此前,益州织造局的第一批共一百台织机成功交付。
后面还有两千多台正在陆续赶制。
人员齐备,各家投资的蚕丝细麻等原材料也早已备好,立刻便开工纺织。
最好的蚕丝用于蜀锦,其他材料则是纺织成缎布。
按照约定,织造局需要先免费向朝廷提供数万匹缎布以供应军需。
原先一女子半个月才能纺织一匹布,如今用了黄氏纺织机,三天便能出产一匹,效率高了五倍。
也就是说开同样的工资,产量提高五倍,这极大的降低了生产成本。
益州织造局是官私合营,整个经营理念与南阳纸业制造局类似。
生产方面,完全由官方管理,最高管理者自然就是诸葛亮。
刘禅之所以答应完全放权,是诸葛亮先保证朝廷从织造局税收和分红所得,优先发展刘禅的乾天卫军。
织造局所有商品都有一个远远高于成本价的出厂价。
就这出厂价,还比市场上低了一成左右,自然十分抢手。
其他股东也不会闲着,只有身为股东的各家豪强,才有资格做经销商,可以按出厂价拿货。
运到远方去销售,能挣多少各凭本事。
朝廷征收十抽一的商税,可以交钱,也可以交物。
任谁都知道,织造局的利润绝对非常可观。
每年年末进行结算,留足一个季度的生产运作成本后,其他利润各股东进行分红。
自然是占股百分之五十一的朝廷拿大头,但各家豪强能分到的也是巨款。
现在当权的是刘备,人品自然可以信任。
以后若是换一个不讲理的暴君,谁能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
这时候,即便是那些触犯过《蜀科》而被惩罚过的豪强,也摇身一变成为其拥护者了。
立法,必须立法。
他们这毕竟只是因为利益产生的逐利本能,这群从小学习君君臣臣的家伙不敢采取什么激烈的行为。
当然,这也跟刘备父子兵强马壮有关系。
因此他们采取的是进谏的方式。
大人们找上了诸葛亮,几乎是明示请他向刘备进言,开展《蜀科》修订工作。
年轻一辈则是找上了刘禅,法邈、糜照、马承等人多角度向刘禅指出法律不明的危害。
马承不在织造局任职,但刘禅给了他爹马超家一部分股份,所以也是利益相关。
刘禅被反向传输法治观念,哭笑不得。
幸而诸葛亮在最初制定蜀科的时候,就与刘备定下来要与时俱进不断修订的原则。
诸葛亮提出后,刘备自然同意,熟悉商贾之事的刘巴也被叫来协助修订。
经过这么一修,里面关于商业类的内容将多出数倍。
不仅要规范朝廷官府对商业活动的介入权力,还对商人经商的许多行为做出规定。
以前大家干的许多事情,比如造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偷税漏税之类的行为现在都明确归定为违法行为。
让执法有法可依。
与此同时,刘禅狠抓麾下三千兵马的训练,将他们所有人都按照军中虎贲的标准进行训练。
刘禅将麾下的乾天卫军分为四个部分,他带在身边亲自率领的这三千人是中营,义从骑兵编入其中。
公安的向宠统领三千人为前营,章乡的杜宏率领两千人为左营,麦城的赵统率领两千人为右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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