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现金分红超过其IPO拟募资金额绝不是件好事第1/2段
现金分红超过其Ipo拟募资金额绝不是件好事</P>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其现金分红超过募集资金,这显然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超过了其向投资者的募集,因此,这样的公司在市场上是深受欢迎的,这样的公司越多越好,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就是由许许多多这样的公司来建成。</P>
不过,对于一家寻求上市的Ipo公司来说,如果其报告期的现金分红超过了其Ipo拟募资金额,那么,这对于股市来说就绝对不是一件好事,相关公司Ipo的必要性就值得怀疑。这不,近日被媒体曝光的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化学”)就是这样一家公司。</P>
实际上,海湾化学早在今年2月28日就向上交所提交了Ipo申报材料,拟登陆主板,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如今近10个月过去了,但该公司上市后续没有新的进展。该公司近期之所以受到舆论的关注,主要是源于最近一个时期市场对Ipo公司先分红后募资补血现象的关注,并且多家与此现象有关的公司都已被交易所终止了Ipo进程,如此一来,同样存在这一现象的海湾化学,自然就被舆论推向了前台。</P>
海湾化学的现金分红可谓是典型的“掏空式分红”。招股书显示,海湾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的营收分别为70.38亿元、60.53亿元、130.28亿元和69.6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5亿元、3.01亿元、20.76亿元和10.06亿元。而海湾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分别现金分红7.41亿元、5.08亿元、4.81亿元、15.77亿元,合计分红33.06亿元,占同期累计净利润38.68亿元的85.47%。其中,2019年、2020年、2022年上半年的现金分红甚至远超同期的净利润。而且在Ipo临近的情况下,2022年上半年突击分红15.77亿元,接近于前三年分红之总额。因此,海湾化学分红是“突击分红”、“掏空式分红”的典范。</P>
不仅如此,海湾化学报告期的现金分红甚至超过了该公司Ipo拟募集资金总额。该公司2019年到2022年上半年现金分红累计33.06亿元,而Ipo拟募集资金金额为30亿元。这就意味着如果该公司不分红,公司自有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募资项目投入的需要。同时意味着该公司完全没有必要Ipo融资。这就难怪该公司Ipo的必要性受到市场的质疑。</P>
之所以如此,究其原因在于,该公司的Ipo只是把股市当成了提款于前三年分红之总额。因此,海湾化学分红是“突击分红”、“掏空式分红”的典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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