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骇人听闻的命案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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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汤问:“什么是不知事之人?”</P>

  “不知事之人就是,痴傻之人,犯了杀人罪是不会被判刑的,而那几人被北衙门的知县以不知事之人这个理由给放了。”</P>

  “这也行?难道人白白死了?”</P>

  刘知县接着说:“那几个人年龄已过十二,身高已经超过一米二了,也并不痴傻,后来听说那几个杀人犯的父母给了赵知县很多钱财,当年这三人犯案时都是十四岁,按年龄算,如今已经十八岁了。”</P>

  姜汤有些气愤:“三个痴傻之人凑在一起杀掉一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看来那个迫害过我的那个赵知县死得其所啊,不知道他收了多少钱”。</P>

  刘知县感慨道:“哎,赵知县那个狗东西在位期间,制造了多少冤案错案”。</P>

  “那为何不悬赏通缉他们”</P>

  “虽然作案手法都一样,但没有证据证明就是那几个人作案的。”</P>

  “作案手法相同,命案一年一场,正好是四年,还有前科,至少是怀疑对象,去审问过他们过吗”。</P>

  “捕快已经去过他们所在的村子,搜查过他们的家,均不在村子里,说是去了外地去了。</P>

  “他们家在哪个村子,咱们一起去看看”。</P>

  “城外不远的寒辛村”</P>

  几人带着捕快们来到了这个寒辛村,村子不大,有几十户人家。</P>

  一进到村子,就看到几个人在村头晒太阳。</P>

  见到捕快们的到来,有几个人起身就走。</P>

  一行人来到第一个人家里。</P>

  这户人家姓李,当年就是他家的小儿子李不成做的案。</P>

  还没走到院子里,李家人就出来迎接了,姜汤感到诧异,难不成是有人通风报信?</P>

  “知县大人,我们也不知道李不成去哪里了。”</P>

  刘知县问道:“做父母的,儿子去哪里你们能不清楚?”</P>

  说话的时候,姜汤就在四处观察。</P>

  看到后院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P>

  等姜汤追上去时,人已经找不到了。</P>

  再去另外两家,马丫奇,还有张罩家,果然那两个人也都不在家中。</P>

  姜汤问了问家中几口人,都有谁居住后,进屋看了看,心里有了主意。</P>

  “知县大人,既然都不在家,那我们就走吧”</P>

  几人就骑马返回。</P>

  路上刘知县说道:“看来这个案子不好破了。”</P>

  姜汤问:“那当年北衙门的是怎么抓获这三个人的。”</P>

  “当年并非是北衙门抓到他们,而是被当地村民们扭送到衙门里的”。</P>

  “我就知道那几个不办人事的还能抓到犯人?”</P>

  “惭愧,恐怕我们也很难结了这个案子”</P>

  “刘大人,这几天就等我的消息吧”</P>

  “哦?你有主意了?”</P>

  “我怀疑刚才看到的那个人影就是三个人中的一人,因为那人的脚明显是外八,过几天请跟我再去一趟。”</P>

  “没错,这三人莫名其妙的躲躲闪闪,必有问题,只要能把案子破了,别说一趟,十趟我也能来。”</P>

  姜汤来了句:“刘大人真是父母官呐”。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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