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这很M国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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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剧院魅影》,林夏被提名了“最佳原创歌曲”,而《天上王国》里那种像是《权力的游戏》一样,颇有史诗感的音乐,也被提名“最佳原创配乐”。

  在影视领域,IcA的客户从导演到幕后,应有尽有,甚至在二十年前,IcA鼎盛时期,他们还生产出了一部纯由IcA客户参与的电影,自产自销,拿到了那年的奥斯卡。

  在音乐领域,IcA虽然没有那种操盘手一样的恐怖实力,但也签约过很多古典音乐家和流行巨星。

  林夏是非常少见的、在亚洲和欧美这两大主要市场都能吃得开的类型,作为IcA非常重要的客户,现在有一个团队直接为她服务。

  这事在国内还有个小插曲。

  之前在三国歌会上,为K国出战的流行男团Supeidle也成为了IcA客户,只不过他们的等级并不高,但也够用了,毕竟Kpop偶像闯欧美很多只为了镀层金。

  然后他们就火速买了通稿,前脚还在吹成了m国巨星克里斯缇娜的师弟,后脚就撞上了林夏在和IcA的合作下冲击格莱美和奥斯卡。

  这事逐光都没有特意去宣传,因为确实没什么好宣传的,IcA合作过的客户多如牛毛,而且谁会因为找了一个顶尖的中介去宣传啊?

  林夏已经不是偶像了,适当的低曝光,增加神秘感才是正道,不能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拿出来宣传。

  不少路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吹得越多他们越不爱听。

  只有不放过任何一个曝光机会的偶像才会利用这种文化差异,写点通稿来造势,结果这波操作下来就和撞衫一样尴尬。

  【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进IcA打工,我进IcA冲奖,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吓我一跳,差点看成cIA,还以为林夏进中情局了。】

  【如果夏夏真能冲奖成功就好了,这多为国争光啊。】

  如果林夏真能冲奖成功,这波确实可以封神,被认为是“为国争光”了,甚至仅仅是提名,就已经有其他亚洲国家的媒体称她为“亚洲之光”了。

  这就很值得思考了,无论是格莱美还是奥斯卡,都不是世界级的奖项,但为什么m国的奖项就有这样的影响力?

  ……

  回到正题,IcA采取的交叉管理的模式,客户和经纪人都是多对多,完完全全的商务合作,并不紧密,这样就不会出现一个经纪人跳槽带走一堆艺人的事情。

  在林夏的代理人团里,主经纪人安娜是一位干练的棕发女性,看起来就有一种职场精英的气质。

  如果这次她们合作愉快的话,除了近期的冲奖,后期林夏的专辑和演出事务就有一部分交给安娜来做。

  根据先前的约定,素尼也会提供一部分推广资源。

  素尼的全球业务和J国的业务其实是两家独立的子公司,但林夏在去见伊藤健之前,就知道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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