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废除海禁的初步构想第3/4段
反正从朱雄英的角度出发,他觉得这一套东西完全可以拿过来用,有些看起来可能存在隐患的条例,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稍加修改就行了呃,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也有可能在条例颁布后的南宋时期就已经修改完善的差不多了。
“《元丰市舶条》推行之后效果卓绝,宋时广东转运副使孙迥曾言‘臣昨奉委推行市舶法,臣以海舶法弊,商旅轻于冒禁,每召贾胡示以条约晓之,故海商争相公凭、来往如织,外国商使来者相继,盛况俨然’,若是殿下有志于解除海禁,又不想海贸彻底失控,完全可依据此法,再加上建炎南渡后南宋修订的法条来制定出大明的市舶司法律。”
解缙缓缓而言,显然是对此有准备的,或者说,自从因为殿试上的海禁对策被发配以后,他就看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这个年代虽然找资料不方便,但解缙还是在蓝田县就力所能及地搜寻了,而文渊阁和旁边文库里的藏书,也给他深入研究海禁问题提供了很多参考资料。
等到朱雄英大略翻完以后,解缙又给他介绍了一下市舶司本身。
根据解缙的介绍,朱雄英已经明白了,在宋代的时候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出海许可,也就是《元丰市舶条》里提到的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以及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出海许可证);其二是海上检查,也就是海上缉私船派出士兵登船抽查,防止夹带兵器、钱财、女人、逃亡军人等;其三也是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抽取关税了,市舶司起到了海关的作用,对回港船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
“那在宋朝时期,市舶司能收上来多少市舶税?”
能搞到多少钱,才是朱雄英最关心的问题,毕竟现在无论是造风帆战列舰还是其他大计划,都面临着严重的缺钱问题。
而朱雄英知道海贸这件事赚钱,也知道下西洋能赚多少钱,但民间海贸能带来的税收,就了解的不确切了。
“殿下问的是一地的市舶司,还是全国的市舶司加起来?”
“自然是全国。”
解缙对此胸有成竹,侃侃而对道:“北宋共有四大市舶司,即京东东路市舶司、两浙路市舶司、福建路市舶司、广南路市舶司,而四大市舶司下面又有九小市舶司,这些大小市舶司的总市舶收入达42万缗左右;而到了南宋时期,市舶司的收入则激增到了150万缗,彼时宋廷丢失了一半国土,岁入下降到了1000万缗,市舶司收入就成了大头,乃是宋廷赖以维系的根基。”
“不过,若是说起市舶,反倒是元朝做得更好殿下若是想重开市舶司,学宋朝不如学元朝。”
有个明白人能够捋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对于朱雄英来讲自然是最好的,他很乐意听解缙讲这些知识,对于他而言,如果让他学四书五经,那无异于折磨,上课还不如就这么上呢。
“愿闻其详。”
“因为元朝的政策比宋朝更详细,譬如至元三十年的《整治市舶司勾当》共二十二条,基本上算是事无巨细了,而且元朝的海外贸易对象也比宋朝多,东起日本、高丽,南到天竺、南洋诸国,西至波斯、翰罗思、马穆鲁克,有上百个国家部落跟元朝做生意,商品的话则是细色130余种,粗色约90种,共220余种除了这些,民间海贸的热情也比任何时候都高,元朝市舶司还组织‘官本船’,就是市舶司出本钱,给民间商人提供贷款来置办海船、货物,而民间商人除了还贷款,出海贸易赚的钱要跟市舶司三七分。”
解缙对于宋元的市舶司制度和海上贸易研究的很透彻,譬如他后面提到的所谓“舶商”,朱雄英真是闻所未闻,这些“舶商”就是非元朝户籍的外国商人,而元朝户籍的商人则是“舶户”,其中富甲一方者,自备舶船和货本,招雇船上人员,来往东洋、西洋、南洋之间,牟取丰厚利润,甚至还会招揽一些自己没有船的中小商人搭舶贩货,这些人被称为“人伴”。
而且,元朝皇室从海贸中能够获得的利润,以及他们的操作手法,更是让朱雄英都有些惊异忒直白了。
“至元十七年,元朝成立泉府司,以‘掌领御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后、诸王出纳金银’,便是由元朝皇室为色目商人提供海贸的本钱,并且分润海贸利润,贷款利息是八厘,而同时期的民间贷款利息则是三成,故此大受商人们欢迎,忽必烈时期,泉府司每年要向海商发放高达数十万锭的贷款,仅至元二十二年,元廷一次性拨款用于海外贸易的专项银两就有10万锭白银,所以殿下若是有意开海,不妨参考一番。”
这个思路,看起来是不错的,也就是第一步先搞下南洋这样的皇室海上贸易,皇室出钱出船出人出货,而等航线趟熟了,沿途国家、海盗、水文等情况都能确保不出太大岔子,第二步就可以让民间有实力的大商人,开始海上贸易,而皇室的资本,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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