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舌战群儒(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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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法家铸刑书铸刑鼎以来,变法之士辈出,无一例外的是,他们或多或少都让其国家变得更强。”

  “再说安国君,安国君虽然出身鬼谷,但其本身乃是法家,如我先前所说,鬼谷之中,只要有利于天下的,无不可学,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儒门经典,所以,我鬼谷并没有针对儒家。”

  “其次,楚兄可知,儒家与法家,有何不同?”方即墨问道。

  “儒家推崇“仁”治,法家滥用峻法,自然不同。”楚良道。

  “错了。”方即墨摇头。

  “何错之有?”楚良不服。

  “儒家与法家,并无不同。”方即墨道。

  “一派胡言!”

  “楚兄莫急,且听我慢慢说来。”方即墨故意吊着对方,悠哉悠哉的拿起茶杯小饮一口,吊足了众人胃口,方才慢慢道来,“儒家所推崇的礼治,乃是秘法,即所谓的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说白了,就是不知道做这件事是否会被处罚,如何处罚。表面上是“依律依法”,实际上处罚的时候根本不会告诉你依的是哪条律,哪条法,让你自己找个差不多的对号入座,甚至都不会告诉你哪里错了,最后的结果就是人人自危,自我阉割。”方即墨看着楚良,问道,“如此礼治,岂能与安国君的法治相提并论?!”

  “你……”楚良脸皮一抽,涨得通红。

  “我们再来说说宁国峻法。”方即墨道,“宁国律法是否是严苛的峻法,就更简单了,简单的横向对比一下,一目了然。”

  “以盗窃为例,宁国律法之中,盗窃者,轻则罚钱,其次罚徭役,最重罚肉刑,而在宁国律法之中,官员渎职、受贿,与盗同罪。”

  “再观列国,北方渊国、祁国,所盗者不论大小,一律徒刑,离国、南晋、梁国等更是一律肉刑,至于官员的受贿、渎职,则几乎是轻拿轻放,两相比较,究竟何者更为严苛,可见一斑。”

  “这……”

  方即墨所言,句句在理,即便此刻楚良与一众儒家子弟有心开杠,一时间竟然也无从开口。

  更何况,方即墨不会给对方太多的思考时间。

  因为他的准备时间太短,只要有心,总能找到漏洞,他必须尽快揭过这个话题,速战速决。

  “由此看来,所谓礼,同样是法!”

  “所谓礼治,实乃人治!”

  “出礼则入刑,礼与法何异?”

  “你……我……”

  方即墨连番攻击,楚良根本无从招架,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俨然已经到了干烧脑子的边缘。

  讲堂内其他学派的学子,此刻都有些同情楚良了。

  差距太大,简直是单方面的吊打。

  “我再问你,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可是你儒家的主张?”方即墨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继续问道。

  “是!”楚良根本没有缓过神来,下意识的点头道。

  “既然如此,那为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你……你这是断章取义!”楚良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爆发了,“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孔老夫子曾经有过详细的解释,绝非你所解读的这般!”

  “不错,或许我的解读有误,但是,你可知安国君之法,有何不同?”

  “这……安国君之法,乃是峻法,乱法!”楚良穷途末路,只能负隅顽抗。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方即墨道,“这,便是安国君之法!”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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