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一次争吵第2/2段
“都这个点了,兔子还没喂呢吧?你们俩先回家把兔子喂了,明天一早我上你们家去。”林叔面沉似水的说道。
马老五媳妇听林叔这么说,上前拉起马老五便离开了警务室。
“林叔,你这么做是违规的,李明春的胳膊确实骨折了,马老五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怎么能放他走?”我看着林叔问道。
“可能涉嫌,不是还没最终确定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把手铐挂在墙上,而不带在身上吗?”林叔反问道。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林叔叹了口气,“唉,在这样的地方,手铐这种警械要慎用,村里人文化程度不高,戴上了这个,那就意味着他犯事了,即便是最后排除嫌疑,在村里也会被人议论。”
“可是林叔,即便是排除故意伤害,但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马老五的行为也构成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依法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李明春构成轻伤二级以上,那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他是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构成重伤,那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了。”我看着林叔据理力争。
林叔依旧面沉似水,开口道:“怎么?高材生给我普法呢啊?法条背的不错,那你跟我说说,你今天把马老五铐上了,之后呢?这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依法处理,构成什么案件就上报什么案件,治安处罚就报所里,刑事责任上报分局,该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等李明春的伤情鉴定出来再做决定。”我不假思索的回道。
“那行啊,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处理吧,人反正我是放了!”林叔摊手说道。
我一愣,不解的看着林叔,“林叔,我说了,你这么做是违规的,万一李明春家向上反应,你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林叔不屑的笑了笑,转头说道:“不用等李明春,你要是觉得我违规违纪,你可以直接向上级反应,报所里,或者干脆,这不正好你同学是市局的吗?你直接报市局督察!”
“你?”我被林叔的态度气的不行,拉过一把椅子气呼呼的坐了下去。
林叔倒是神情泰然,拿起自己的大茶缸子倒了些热水直接回了房间。
我坐在椅子上越想越生气,猛地站起身朝林叔的房间喊道:“林叔,你是前辈,我尊敬你,但是我绝对不会允许你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果你坚持这样,我一定会向上级如实反应!”
可能是起来猛了,喊完我觉得一阵头晕。
姜若欣上前拉了我一下。
“初哥,你冷静点,我觉得林警官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你刚来这里,做事别这么冲动!”姜若欣劝道。
我扶着桌子缓了一会儿,并没有听进姜若欣的话。
“林警官,我们既然穿了警服,就要对得起头上的警徽,身上的警服!”我又喊了一嗓子。
姜若欣听到我的话,用力拉着我,将我按到了椅子上。
“初哥,你这话重了,林警官是老警察了,你这么说是对一个老警察的不尊重!”
“我……”我一时语塞,无奈的叹了口气,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门外闪过一阵亮光,紧接着传来车声。
车在警务室外停下,应该是韩斌他们回来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