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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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说……我目的性太强?手伸太长了?

  男人不喜欢?

  我从一开始接近宁乾洲,就充满了目的性。从给他靳安军火库的图纸,到给他挡枪,唯一目的便是想从他手里要回孟晚。

  再到后来的每一次接触,我委曲求全的顺从,都是想从他手里活命。

  他们这种常年沉浮在权力旋涡中央的男人,拥有十分敏锐的政治敏感度,能犀利捕捉阴谋的味道,像我这种生性良善,却又不得不接近他们做一些事情的人,很容易被他们察觉心思。

  但是姜常卿既然愿意跟我讲这些,说明我那番话他受用了。确实,他上辈子也是这么做的。

  我没办法干预历史的进程,无力改变旁人的命运。但这顺水推舟的人情,我总要让他记我一笔。

  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只想让杀死纪凌修的那个人付出惨痛代价。

  无论那个人的命运时间线是怎样的。

  我都不顾。

  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是我唯一目的。

  汉城虽没有平京城繁荣,没有彦海声色奢靡,但他基建扎实,有省城的气派敦实。

  姜常卿将元首送回府邸,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给宁帅打了电话,汇报了施小姐的决定,宁帅什么都没说,便挂断了。施小姐既然自愿跟随元首大人,那便作罢。”

  我没吭声。

  他走了两步又回身,补充了一句,“宁帅将我留下,便是让我看好施小姐,别出了岔子。人生路还长,施小姐保重。”

  “您保重。”我微笑。

  他们似乎以为我自甘堕落了……

  刚来汉城的那几天,元首掌心有意无意触碰我身体,依然有种浓郁的滑腻荒淫味儿,但他循序渐进,一副道貌岸然关怀我的样子,怕我寻死,总开导我。

  我在汉城玩了半个月,将元首大人最宠爱的女儿爱玩的地方全都溜了一遍,他白天陪我疯跑着玩,晚上陪我吃饭,我吃的东西皆是他女儿爱吃的东西。

  一到晚上,我就藏起来了。第二天白日再现身办公大楼外,他训斥我不该夜不归宿,我穿着洛可可风的裙子,扎着两条麻花辫,说,“想吃柿霜糖沾嘉庆美食街南路大排档的芝麻油。”

  他吹鼻子瞪眼,却一脸宠溺,陪我去大排档的时候,他追不上我,喊我,“囡囡,爹爹这把老骨头跑不动了。”

  这句话喊我,他自己都愣住了。

  我明知故问,“囡囡是谁?”

  他讪笑。

  上一世元首死后,说书人经常讲他荒唐混乱的私生活,茵茵是他内心唯一的净土。

  囡囡是他跟原配生的女儿,忠厚孝顺,天资聪慧。原配死后,他将这女儿宠上了天,父女俩感情非常好,可惜茵茵16岁那年早夭,元首每每想起这个女儿,总伤感落泪。

  他喊完这句茵茵以后,我夜晚便敢在汉城大饭店的客房留宿了,我抱着他女儿生前最喜爱的棕熊玩偶,他触景生情,长叹一口气,蹉跎着背影离开。

  小方问我,“微姐,你这番折腾干啥呢?”

  “前些日子他对我还有非分之想,我不敢夜里留宿这里。”我绣着一双帆布鞋,“所以一落夜就藏起来了。白天带他出去串回忆去了。”

  “你不怕他对你用强的么?”

  我从腰间抽出一把小手枪,垫了垫,“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大不了一死,对不对。”

  当他唤我茵茵的时候,我便知道自己成功了,没必要躲,他看见我就想起他最疼爱的女儿,内心难过,无心他想。

  内阁组织国际球赛的事情,原本没有任何军队响应,宁乾洲不理会。听说那名叫沈静姝的姑娘特别感兴趣,鼓动宁乾洲响应,宁乾洲便破天荒给元首打了一通电话,说,“办,大办。”

  既然要办,就不止办球赛了,田径/国术/跑马等多项体育赛事一起办!办出国威,办的漂漂亮亮!

  官方各单位出人,军方出人,学校出人,社会/民间团体组织出人。

  向社会融资。

  这种时候便是那些大地主和金融实业家放血的时候了,宁乾洲总有法子让他们掏腰包。

  这规格超过了元首原先的预期,索性甩手让宁乾洲去办,为了一场彰显国力的赛事,宁乾洲大兴土木,扩建国际化体育馆,容纳万余人。

 &e,“囡囡,爹爹这把老骨头跑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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