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警局和酒店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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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做什么?”

  梅捂住彼得的眼睛。

  那个店员不知道为什么,扔掉一把枪,开始在地上打滚。

  这吓人的一幕,充满诡异。

  “有一种叫做博格特的奇怪生物,它能够照射出人内心最恐惧之物。”

  简单解释一下,就是幻术。

  约翰眨一下眼睛,瞳孔里的黑色变回正常。

  身为巫王,自然要有一些特殊手段。

  这是从博格特身上学来的方法,作为审讯和惩罚非常有用。

  巫师在某一段时间,可是被称为邪恶。

  那个店员逐渐没有动静,约翰拿起炸鸡咬一口。

  他点点头,像个美食家那样评价道:“身为一个炸弹客,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

  梅甚至搞不明白,约翰到底是个什么人,他怎么可以吃得下去?

  在梅的眼里,眼前的人神秘无比。

  梅不确定问道:“他死了?”

  “没有,在极度恐惧中晕过去了。”

  约翰一手拿着鸡腿,用带着诱惑的口吻,说道:“那一百万现在变成无主的了,你有没有想法?”

  他习惯性地用金钱作为诱饵,来考验人。

  一百万?

  梅这才想起来,自己屁股下还有着一百万。

  以家里现在的财政情况,一百万能够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梅没有心动,而是理所应当道:“我们要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我发现你真是一个善良的人。”手里的鸡腿放下,约翰笑道,“那就填饱肚子,准备前往下一站了。”

  “我想小彼得也饿了。”

  彼得目光已经被炸鸡吸引,梅也只好让他敞开肚子。

  吃炸鸡时,他们聊起地狱厨房。

  现在的梅就相当于约翰在纽约的向导。

  让这个十年没有接触过麻瓜世界的人快速了解这里。

  店员提到的地狱厨房,是整个纽约最混乱的地方。

  连警察也不会在天黑后前往地狱厨房。

  那里是坏蛋、瘾君子、帮派的天堂。

  各种犯罪都可以在那里出现。

  在最繁华的纽约,有着最不堪的地狱厨房。

  这些反差,也是构成纽约多元化的一部分。

  店员说的西蒙,梅想了想,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

  “那是个不好惹的人,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梅又不是帮派分子,更不是地狱厨房的人。

  她家在皇后区,与那个地方远的不是一星半点。

  约翰也点点头,他基本咬一口鸡腿后就没有继续吃。

  炸鸡和鸡块快速下肚,梅和彼得还真有些饿了。

  让人很奇怪,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很热闹。

  可从他们进店到现在,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第二个客人出现。

  约翰使用了一个麻瓜驱逐咒。

  靠近这里的人们都会突然想起某件事情离开,或者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里。

  安静地享受完一顿炸鸡。

  约翰也了解到足够多的消息。

  白天的地狱厨房没有足够线索,他准备晚上过去。

  现在嘛。

  先让两人吃顿饱饭,接着送回家,然后一个遗忘咒。

  今天就无事发生。

  搞定。

  …

  约翰计划得很好。

 &  约翰使用了一个麻瓜驱逐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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