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应该是我多想了第1/2段
夕阳如画,晚霞映照天空,清凉的微风拂动阳台晾晒的衣物,和楼下的汽车鸣笛声、说话声一同止于紧闭的阳台门。
客厅里,空调吐着凉风,空气里尽是勾人馋虫的菜香。
任平生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南韵的碗里,笑说:“第一口应该由我们的南大厨来吃,感谢南大厨的辛劳。”
说完,任平生意识到自己失言喊错称呼,忙改口:“错了错了,应该是陛下。陛下辛苦了,第一口由陛下来吃。”
南韵嘴角微扬地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任平生碗里。
“任君莫怕,朕不在意任君对朕的称呼。任君想喊朕陛下、大厨或直呼朕名,都随任君。”
任平生见南韵这样说时自称朕,没有认为南韵心口不一,是在提醒他注意称呼,以后要喊陛下。他知道南韵这是在与他说笑,当即调侃道:
“呦呦,都自称朕了,还不在意呢。行行,以后就喊你陛下。陛下,你自己煮的红烧肉味道怎样?”
南韵浅笑道:“朕煮的,自然美味。任君觉得如何?可还入得了任君的口?”
任平生一口吃下南韵夹的红烧肉,略有含糊的说道:“陛下亲自做的,哪个不开眼的敢说不好吃,就算真的不好吃,也得硬着头皮,昧着良心说好好食,更别说陛下做的红烧肉美味绝伦,我舌头都差点吃掉了。”
南韵莞尔一笑,换上公筷,又给任平生夹了一块红烧肉。
吃完晚饭,任平生拦住收拾碗筷的南韵,义正言辞的说道:“你没听过那句话?一人做事一人当,做饭洗碗各自挑。饭是你做的,碗自然是我来洗。之前中午吃饭,我就跟你说了,碗留到晚上我回来洗,结果你每次都给洗了。”
“煮饭洗碗一事耳,任君何需分的如此清楚?”南韵说,“况且我借居任君家中,煮饭洗碗理应由我为之。”
“按你这个逻辑,我去了大离借居在你的寝宫,我也应该负责做饭洗碗,可你为什么要找来一堆人伺候我?还有,那个月冬应该是你的贴身侍女吧?你让你的贴身侍女来伺候我,是真没拿我当外人啊。”
南韵红唇微启,任平生接着说:“既然伱没拿我当外人,现在就别说借居不借居的话,你煮饭我洗碗,在我这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就别想那么多,去看书或看剧。对了,狂飙看的怎么样,好看吗?”
南韵认真的给出一个任平生没想到的答复。
“内容尚可,我从中了解到任君家乡民间的一面。”
任平生微愣,笑说:“皇帝就皇帝,看剧的角度都跟我们不同。我看狂飙,就记得一句老默,我想吃鱼了。”
“任君此言差矣。任君乃本地人,本地之事早已司空见惯,自不会留意居中展示的民间一面。吾乃离人,任君家乡于我乃是新地。任君之司空见惯,于我甚是新奇。我与任君的关注内容,自会有所不同。”
“有道理,不过你不用这么认真,我就是那样一说,去坐着吧,我洗碗了。”
洗完碗,抹干净洗碗池和灶台,任平生洗手走出厨房。南韵仪态优雅的端坐在沙发上看《汉书》,少了下午回来时在厨房炒菜的烟火气,多了几分书香气,清雅绝尘,有一种岁月静好的美好感。
任平生不由想起曾经在某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读书的女人,看上去总是很美丽的。这种美丽与她的长相无关紧要,跟她读了多少书无关紧要,跟她周围的环境也无关紧要。我喜欢女人看书的样子,平静、恬淡、仿佛世界一下都变得美丽起来。”
任平生当时看到这句话,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写这句话的人夸张,读书若真要有这样的效果,他从小到大那么多女同学,岂不是人人都是美女。而如今,看到南韵,任平生发现是他眼皮子浅了。
看书的南韵的确非常美丽,加上南韵不仅有着美若天仙的外表,还有着此间仅有的帝王气场,南韵恬静看书的模样,何止是让世界一下子变的美丽,空气亦变的清香,任平生不由欣赏着。
“任君?”
任平生没有被南韵抓包的窘迫、尴尬,坦然笑着走过去,坐在独坐沙发上。
“你猜猜我下午去画室,然然跟我说了什么。”
“有关恢复记忆之事?”
“是的,她特意在网上找能让失忆症患者恢复记忆的办法,”任平生打开安然发给他的纯英文论文,“这是她找到的论文,标红的地方是治疗的办法。”
南韵看着手机屏幕密密麻麻的字母:“这些字是任君家乡的另类字体,还是异域文字?”
“外国的,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它现在是世界上使用最为广泛的语言。”
“此文字与大离西域外一国的文字一样怪异、难以辨认。不过该国能使其文字,令天下人使用,想来其国力十分强只觉得写这句话的人夸张,读书若真要有这样的效果,他从小到大那么多女同学,岂不是人人都是美女。而如今,看到南韵,任平生发现是他眼皮子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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