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本第3/3段
谁能拒绝了得了两个亿?
要是林安是富豪,也还说得过去。
明明他穷得都住地下室了。
“小姐,要不要重新收集一下……林少的资料?我亲自负责。”
萧青桐轻笑摇头:
“不用了,我不想这个小男人对我产生误解,毕竟,他现在是我法定上的未婚夫。”
青霜终于忍住颤声道:
“小姐,我求求您了,您在玩火,不但会害了您,也会让那个家伙死无葬身之地。”
萧青桐转过身去,嘴角噙着一抹笑:
“我看上的男人,没那么容易死的,不要被他欺骗了。”
如果换成任何一个男人,青霜都不会反驳。
唯独林安,她没办法认同。
林安的背景太清白了。
清白到甚至随随便便一个侦探都能查清楚。
小姐是疯了。
当楚君回到销售中心贵宾室,听到钱总说房子落户给她,当场就崩溃了。
她看上去柔弱,其实性格极其坚强。
家里条件不好,但是她却并不自卑。
她过的很苦,也从来不怨。
她喜欢林安。
喜欢了七年。
原本她已经准备放弃了。
我不是要忘了你,而是要把你深埋在心底。
或许将来,我的孙女像我当年,遇到自己喜欢的男孩子的时候,可以拿出来言说。
此情可待成追忆。
但这么巧,林安出现在了她面前。
所以,是天意吗?
而林安一见面,就送她一套两个亿的豪宅。
楚君要不要?
答案是要。
她只是捂着嘴跑进贵宾室的洗手间,无声的大哭了一场,然后洗干净了脸,直接签了合同。
从此以后,自己的一切,都会是那个男人的。
包括……命。
所以,他给什么,都可以拿着。
无需有压力。
签了约,接了房,手续办完五百万提成也转进了她的卡里。
楚君看了林安一眼,低着头小声说道:
“我有钱了,中午带你去吃大餐。”
林安笑着伸手在她鼻翼上捏了一下,说道:
“中午我们请老方吃顿饭,别吃太贵的,下午去购置些家里需要的东西,让他当牛马。”
方杰在一边白眼都翻到了天际。
狗男女!
饿死我得了呗。
酸死我了。
两个亿啊。
这根大腿,给我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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