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判决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庭审开始。

  过程远没有港剧里演的精彩,没有妙语连珠的辩论,没有一波三折的反转,甚至没有一点紧张的气氛,只有磕磕巴巴的陈述,和用手指头比着文件的诵读,时而李红桃的母亲鬼叫一声,骂陈慧心狠手辣。

  不过,厉害人物很快上场。

  那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名叫燕芬,赵小禹听到这个名字时,心里咯噔了一下,李红桃的表哥也姓燕,他们会不会是亲戚?

  做为检方的公诉人,穿着制服,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带着一脸阴鸷之气的燕芬,一连串的提问,让陈慧无言以对,形势马上向对陈慧不利的方向发展。

  不仅陈慧无言以对,连能说会道的赵小禹也傻在那里,不由得想打人。

  “你为什么要用假名字?”

  “和陌生人接触,我不敢暴露自己太多的信息。”

  “你既然要和受害人合作,却使用了假名字,这说不通吧?或者还是你开始就已经想好了退路?”

  “我……”

  “你为什么要编造一个当警察的舅舅?”

  “我想吓唬一下他们。”

  “可是据你的陈述,那时你还不知道受害人要拐卖你,你没有必要吓唬她吧?你难道不是用这样的谎言,来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吗?”

  “我不是……”

  “你既然听到了他们要卖掉你,为什么不跑?”

  “我怕跑不掉,反而惹怒了他们。”

  “你尝试过逃跑吗?”

  “没有。”

  “没尝试过,你怎么就知道跑不掉呢?或者这原本就是你早已设计好的?”

  “我,我没有……”

  “你和钱过继是在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逃出去以后认识的。”

  “你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受害人卖给了钱过继,怎么可能是在逃出去以后认识的?是不是你们以前就认识,而且达成了买卖协议?”

  “不是……”

  类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总是提前设计好陷阱,一步一步地引导着陈慧往里钻,每次都把陈慧逼到崩溃边缘才肯罢休。

  赵小禹这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不知道这种问法合不合规,但直觉这个女人阴险至极,因为她在询问李红桃的代理人和燕刚时,却故意避重就轻。

  燕芬最后总结陈词时说:“今天来了不少媒体记者,但希望法院不被舆论裹挟,不向人情妥协,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但张律师也不是吃素的。

  首先,陈慧拐卖李红桃,主要是为了报复和弥补行李的损失,顺便救出了那个孩子,但张律师把这二者重新分了主次。

  陈慧的主要目的变成了救孩子,拐卖李红桃是救孩子的手段,属于紧急避险过当,过当是因为她救出孩子以后,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但这不属于拐卖人口行为。

  在询问了一番陈慧后,张律师重新陈述了案件的问李红桃的代理人和燕刚时,却故意避重就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