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新来的伙计第2/2段
“给我洗碗去!”刘氏插腰,“一早还要我煮饭,我都几年没干这活了?娶你过门干嘛的?多养一张白吃干饭的嘴!”
胡氏没接话,连道别都没跟郑彤彤说,垂下头朝吴家宅子走去。
刘氏回神,看到郑彤彤还站在这里。
郑彤彤有多不喜欢刘氏,刘氏便也有多不喜欢郑彤彤。
郑彤彤的眼神充满敌意,刘氏则更厌恶她。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拎酒坛进去的伙计出来了。
郑彤彤赶紧朝对方看去,不看不要紧,一看……顿觉失望。
背影那么好看,身材那么好的男人,却有一张极其不好看的脸。
不要求多好看,寻常面貌就可以,可是这个人,着实……
男人出来便捕捉到了郑彤彤的目光。
他淡淡看她一眼,没什么反应,朝自己的同伴走去,准备去送下一家。
才觉失望的郑彤彤眉头一皱,重新望回他的背影。
方才那淡淡瞥来的一目,他的这双眼睛……
这双眼睛,未免太好看了!
她没见过这样的眸光,当真没见过。
“哎!”郑彤彤下意识开口叫道。
男人没停下,同伴倒是回过头来。
“啥事啊,郑家小娘子。”同伴叫道。
“那个,那个……”郑彤彤眼珠子转了一圈,说道,“我订酒!”
“啥酒,啥时候要?送你家?”
“对,对,我要一坛女儿红,明儿就送去!”
“成咧!”同伴应声,“那就明儿再收你的钱。”
都是一个村的,彼此都算认识,对于一些熟悉面孔,可以不收订金,掌柜也不会说什么。
同伴回过了头去,郑彤彤的目光又移向那个男人。
方才对话那会功夫,对方根本就没回头看她一眼。
什么嘛,难道,有妻室了?
不然,为什么对她不多看一眼。
她长得虽然不算多倾城倾国,但是在桃溪村一干少女中,也是属于优秀的那一类了,自小喜欢她,对她表示过好感的男人,可不要太多。
若非娘亲想着收多点彩礼,她早就嫁出去了。
没眼光的臭男人!
郑彤彤心里面骂了一句。
林知初又睡了一天。
这次终于睡得舒爽了。
懒洋洋自床上醒来,终于瞧见变回了原样的茸茸。
茸茸之所以叫茸茸,因为它是一团小毛球。
只有林知初半截腿那么高,毛色是淡绿色,不会掉毛,也不会继续长毛,永远维持那个大小。
不过逢五百年会蜕皮,那些毛会连同一层皮一起掉下来,然后再重新长毛。
脱下来的那层毛非常暖和,被一群鸟偷去盖窝了。
茸茸很生气,跑去把人家的鸟窝给捣了,偷了好多鸟蛋。
作为茸茸的主人,且极其护短的林知初,自然是帮着茸茸教训了那群鸟。
导致的后果便是,爆发了一段持续至今的恩怨。
“主人,你醒啦!”茸茸忙跑到床边。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