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劣势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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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律师有条不紊地陈述,“再者,虽然原告作为父亲缺席了孩子的成长,但在孩子并不缺爱——刚才证人的证词已经充分说明这一点。当然,有父亲参与更利于孩子成长,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把孩子给孩子的父亲,尤其是对孩子而言十分陌生的父亲。”

  赵思雨举手,反驳道:“正是因为孩子父亲,所以才需要跟父亲多相处。”

  “多相处不意味着要移交抚养权。”

  “被告即将带孩子出国定居,一旦出国,基本等于剥夺原告的探望权,属于严重侵权,所以被告应该将孩子交给原告抚养。”

  “没有人剥夺原告的探望权,现在交通通讯发达,原告可以有更多样的探望方式。”

  “通讯代替不了一个充满爱意的拥抱、代替不了爸爸可靠的后背、代替不了孩子需要安慰时爸爸一个安慰的拍肩——这是被告造成的,她理应承担侵权的后果。”

  “人生没有百分百的圆满,对于原告面临的尴尬局面,我也非常遗憾,对此被告支持原告采取更合理多样的方式探望孩子,但从为孩子考虑的角度出发,孩子由被告抚养比由原告抚养更有利。”马律师不跟她扯原告的权利问题,涉及抚养权,法官考虑的重点只有一个:是否利于孩子。

  如果许宾白跟方亚茹条件相当,甚至比方亚茹差一点,方亚茹想带孩子出国定居,许宾白起诉要求拿回抚养权,法官是会支持他的。但现在他不论哪方面都远比方亚茹要差,孩子也不接纳他,法官会把孩子判给他才有鬼!

  “利于孩子与否,物质条件固然重要,但也并非最重要——被告要将孩子带到国外,去陌生的国度,脱离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熟悉的同学、朋友、长辈,这样叫更利于孩子?”赵思雨激辩道。

  “那么将孩子交给原告抚养,让孩子脱离优越的环境,失去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跟陌生的父亲去陌生的地方过紧巴巴的日子——这就是原告伟大的父爱?”马律师反唇相讥。

  “原告不是陌生的父亲。”

  马律师笑了声,“上周末原告跟孩子见面,没说几句话,孩子就表现很排斥,拒绝见面,这不叫陌生叫什么?”

  赵思雨仿佛被戳到死穴,一时说不出话,如果孩子不排斥许宾白,她今天完全可以辩倒对方,可是没有如果,他们的劣势真真切切无法忽视。

  怎么办?该怎么反驳对方?

  对方很精明,压根不惯许宾白有没有被侵权,只咬住了孩子跟妈妈更有利这点,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她不由想,如果秦聿在这里,他会怎么反驳对方?

  有点卡文……

  有小仙女问感情线啥时候出来,感情我可以保证一定热烈(我也超想写感情部分),但不会很快有暧昧,两个很理智又不大顺眼的人也不大会一下子擦出火花吧?而且这个文是偏现实向职业文,事业比重很大,所以感情不会进展太快,不过对手戏一定会不断的有。

  刚看了下票数,191了,应该能到200,那月票加更至少10章,打赏也有一百多,2章加更,评论238算起,目前已经55条,1章加更……下个月至少13章加更,(霸总语气)期待吗小妖精们?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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