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万劫不复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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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就会打开房门,走进来。

  可是没有,甚至连那平淡无波的眼神都没有。

  她跑了。

  在麻痹了他,以为她打算安安分分留在他身边的时候。

  打得周围所有人一个猝不及防。

  跑得干干净净。

  天南海北他翻了个底朝天,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要不是她今天打给了向璃,恐怕他根本也抓不到她。

  她不要他。

  这几个字。

  这个认知,让他足够抓狂。

  戎行野死死盯着她。

  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饿,所以干脆起来去找泡面吃。

  因为这地方厨房就是用木板隔起来的。

  她也不敢在这烧火,平时如果肚子饿了,她也只是起来泡一碗泡面勉强凑合。

  “我让你动了么。”

  男人沉沉的嗓音响起。

  黎婠婠抿唇,将手收了回来。

  “那你想怎么样呢。”

  是啊。

  他想怎么样呢。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的。

  办法外公早就教过他了。

  正如6岁那年,他非常喜欢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猎犬堆里,他护着的狗崽子,跟他一样可怜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没有褪去绒毛。

  只会摇着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着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军营的时候,训练的时候,那只跟着他从戎家过来的蠢狗也来了。

  “哪来的小东西!”

  “再不管好就炖了吃。”

  他不高兴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当天放了把火,给那说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寝室给烧了。

  然后他被脱光了上衣,挂在校场里,作为惩罚。

  每个路过的人都在笑话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旧不求饶,这些人的眼神逐渐就变了。

  变得对着小子敬而远之。

  小小年纪,一股狠劲。

  这长大了还得了。

  第四天,外公亲自来了。

  然后带着他去了靶场。

  “喜欢枪?”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欢喜的表情。

  “喜不喜欢!”

  威严的声音厉声质问。

  “喜欢。”他冷漠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喜欢!”

  “拿上这把枪,将它打死,你就可以带走这把枪。”

  那是他第一次用枪射杀活物。

  目标是——那只狗。

  他甚至没给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货。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为了这畜生,可以对着你今后的战友动手,那么他日,谁会成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喜欢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条狗。”

  “它也会成为你的软肋,让你万劫不复。”

  “砰!——”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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