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吃过人的老虎!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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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王林还没想过。

  现在的王林,只想通过各种手段来赚钱!

  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和收入,但凡优秀、美丽的女人,比如说像沈雪那样的,别说跟他一生一世,哪怕只是当好朋友,人家都不一定愿意呢!

  有趣的灵魂,深埋在肉身之中,只有通过外在的形象、身份、地位、装备、谈吐、表现来体现。

  童话故事里,都是王子和灰姑娘比较多,公主和穷小子的故事就比较少。

  因为男人更容易见色起意,也更注重对象的外表。

  至于周粥这个女人,他喜欢当然是喜欢的!

  美女嘛,谁人不爱?

  从各方面来说,周粥的条件,都不比李文秀差!

  一定要分高低的话,周粥和李文秀是属于一个层次的。

  而沈雪当然要高出两个层次!

  满分一百分的话,沈雪可以打满分,而周粥和李文秀可以打90分!

  可是,沈雪那种女人,也不是现在的王林想泡就能泡到手的。

  在这一点上,李文秀看得很彻底,她也曾跟王林说过,你想追沈雪,难度很高,你真想找,就在纺织厂里找一个吧!

  真要在厂里找的话,周粥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人找对象,不论男女,可选择的圈子范围,其实挺有限的。

  天底下几十亿人,以你的条件,可能找到更好的、更合适的,但你未必有机会认识对方啊!

  在街上看到一个好看的女人,你喜欢得不得了,鼓起勇气上前搭讪,正好对方也没有对象,但对方未必喜欢你,说不定还当场报警,办你一个现行流氓罪!

  听到周粥这么问,王林不由得点了点头。

  周粥俏皮的笑道:“等你离了婚再说!不过,我未必能等你三、四年哦!”

  王林长吁了一口气,心想那你还是不要等我了!

  “等你离了,我再和你好。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当朋友!”周粥道,“你回吧!我家就在前面了。”

  她调皮的嘟了嘟小嘴,倒退着走了一段路,朝王林挥挥手。

  好家伙,她的胸,真的大!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

  王林暗自咽了下口水,看着她曼妙的身影,消失在拐弯处。

  他回到家。

  李文秀还没有睡。

  红楼梦已经播完了,她调了个频道,在看武打片。

  李文秀织着一件毛衣,她手里总有织不完的毛活。

  纺织厂的工人,都会偷偷的从车间带走些绵纱布料,塞在衣服里面,或者藏在暖水瓶里带回家,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就像卷烟厂的工人,会用饭盒带一些散装的烟回来。

  就像在食堂当大厨的人,会拎一些肉菜回家。

  纺织厂的工人,拿了纱布回来,积得多了,就拿去换一些物件。

  李文秀喜欢换毛线,也喜欢织毛衣,每天下班回来,都会织一阵。

  看到王林回来,她抬头望他一眼:“哟,回来了啊?玩得开心吧?”

  王林听着她阴阳怪气的话,忽然就来气。

  他冲上前,一把将她紧紧抱在怀里,对着她的脸就是一顿乱啃。

  “王林!你放开我!”李文秀骇然大惊,“我们签了协议的!你又犯浑?放开我!我拿针扎你了啊!”

  她手里拿着长长的织衣针呢!

  王林精虫上脑,哪里顾得上这许多?

  他伸手就要脱她的衣服!

  忽然,他后背猛的一阵痛!

  针扎的痛!

  那织衣针的针尖还真是锋利,扎起人来可痛了!

  王林哎呀一声,脑子瞬间清醒过来。

  他缓缓松开李文秀,反手摸着后背,跳着脚,沉声喝问道:“你疯了?我是你爱人!是你丈夫!我亲你一下怎么了?你为什么扎我?”

  “王林!”李文秀握着手里的几根织衣针,眼睛红红的,“你别逼我!你别逼我!”

  王林用力挥了一下手:“李文秀,我们离婚织不完的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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