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自投罗网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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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道里黑乎乎的,借着微光,走在赵宝山前面的女人小心地上着楼梯,她听到身后有动静,迟疑着想停下往身后看看。

  这时赵宝山已经到了她的身后,挥起手里的榔头朝她头上砸了下去。

  女人闷哼了一声瘫软着往地上倒去,赵宝山扶住她,把她放倒在楼梯上,摘下她身上的挎包,用手摸索到她脖子上的项链,一把扯断抓在手里,慌慌张张的跑出了楼道。

  赵宝山一边跑一边把女人的包和项链塞到自己的工具袋里,出了小区顺着人行道快步离去。

  一路走回工地进了木工房,赵宝山不敢开灯,回手关住门蹲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他哆嗦着掏出烟来,连着抽了三四根,慌乱的心情才平复下来,他这会儿才感觉到,流出的汗水浸湿了身上穿的背心。

  赵宝山是木工,自己住在木工房的里间,他从地上站起来把外屋的门插好,走进里屋打开灯,把工具袋放在了床上。

  他从工具袋里拿出从女人身上抢来的小包,把包打开翻看里面的东西。

  包里有两千八百多块钱、一张身份证和几样女人用的化妆品,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物品。

  赵宝山又从工具袋里找出那条抢来的项链,在灯光映射下项链发出黄澄澄的亮光。

  第二天中午,赵宝山找了个借口和工头请了一会儿假,换了一身衣服来到了被抢女子所在的小区附近查看情况。

  他从闲聊的人嘴里听到议论,昨天晚上小区里面有个女人在楼道里被人打死,身上的东西被抢走了。

  赵宝山没想到那个女人让自己给打死了,他心惊肉跳的回了工地,活儿也干不在心上,好不容易熬到晚上,躺下后却怎么也睡不着。

  赵宝山只想抢东西,压根儿没想把人打死,当兵的时候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事情的严重性他是明白的。

  他后悔了,埋怨自己酒后乱性失去了理智,犯下了大错。

  他想过去自首,然而想想要承担的后果,恐怕是难逃一死,赵宝山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转而想到,这么大个地方,当时天黑人少,白天他暗中观察过,那个小区附近没有监控探头,现场也没有留下什么东西,警察应该找不到自己头上。

  他提心吊胆的过了几天日子,看没有警察上门,渐渐放下了心。

  他找机会把从那个女人身上抢来的包带出工地,远远的扔进一个垃圾坑里,回了工地继续正常上班。

  赵宝山把抢来的钱藏到床下,金项链放在了枕头里,过了一个多月后,他带着钱和项链回了趟老家。

  回老家途中,在另一个城市的火车站附近,他看见有个临街的门脸房外面立着个牌子,写着“回收金银”的字样。

  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儿,赵宝山觉得没什么可疑的地方,进去把那条金项链卖了。

  老板是个南方人,价钱压的很低,只给了赵宝山三百块钱,赵宝山知道自己的东西来路不正,也不多和老板砍价,拿着钱走了。

  回家后留了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剩下的钱都交给了母亲。

  他母亲问他,这不时不晌的怎么一下拿回来这么多钱,是不是工地上把他辞了,赵宝山说自己揽了个私活,人家给的多,搪塞了过去。

  有了第一次之后,赵宝山就遏制不住罪恶的想法了,他开始买回一些充斥着暴力犯罪描写的杂志小报,专门挑上面有关抢劫的内容看,学习默记里面的作案手法,加以总结归纳。

  他给自己定了几条规矩:

  第一,不能在自己打工所在的地方作案。

  第二,事先要选择作案的地点,地点要选在没有监控、交通便利、利于作案后迅速逃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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