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收获第2/2段
没有拔出黑羽箭,因为害怕流太多鹿血,他知道这个年代鹿血可是很值钱的,刚刚没有想到,现在细细想了一下,这鹿卖了更合适,一般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的起鹿肉,包括鹿角,鹿皮也都是有钱人的玩物,只是不知道具体能卖多少钱,毕竟在这之前,焕土堡并未有人猎过麋鹿。
“哥,我们来了…”
朱威转头发现不但大伯和小堂哥来了,朱十一也跟着过来了,几人手上拿着抬棍和绳子。
“我滴乖乖。这么大,我还以为小三骗人呢。”朱十一过来后看到麋鹿尸体后说道。
“小威,真是你射中的?”
朱威大伯叫朱二,也是根据出生日期起的名字,朱二有些不敢相信,在家忙活的时候被朱镇叫来,原本以为朱镇在拿他开玩笑,不过两家亲近没有拒绝。
朱威看到朱二的神情还未开口,朱镇迫不及待的说道:“当然是我哥射中的啊,一箭它就倒了。”
朱二上去翻看一番说道:“真的是一箭毙命,这麋鹿这么大了,可是很机灵的,多少有经验的猎手都打不到,没想到被你小子打了。”
朱威微微一笑,两家虽然亲近,不过他的秘密不会告诉他,朱威自己都没弄清楚怎么回事,怎么能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家里人:“可能是运气好吧。”
好在朱二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完全被麋鹿吸引了:“小堂,十一,搭手,弄回去。这么大的麋鹿,至少卖一百两银子吧。”
朱威听到后不敢相信:“哪里能卖这么多。”
“小威,你不懂,鹿皮的价值,咱们暂且不说,是人都知道。鹿肉本来就是很珍贵的,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起。我曾经听荡冦城的药房老板说过,有个叫做李时珍的人,写了一本书,叫做什么本草,里面就说鹿茸、鹿鞭、鹿胎、鹿血、鹿心、鹿肾、鹿筋、鹿肉、鹿骨等都是药材。就是说,这麋鹿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能卖钱呢……”
朱二很认真的说道,他年轻时倒是在荡寇城里面做过几年工,对于这些也是有些了解。
朱威点头表示受教,在后世麋鹿都是保护动物,他知道很珍贵,可是没有什么概念。如今听到一百两银子,按照现在消费水平,一两银子就能买两石杂粮,四五两银子就可以勉强维持一家三口一年所需,那一百多两银子,确实是发了一笔大财。
“我说的还是在焕土堡的价格,到了荡寇城肯定还要更高。”朱二手上不停,一边绑绳子一边说道。
朱十一听到后说道:“还是早些脱手比较好…”
不怪他谨慎,目前消息还没有传出去,现在出手至少能保证见到银钱,可是消息传出去后,那些朱威的顶头上司还有一些达官贵人会不会强取豪夺,这都是未知数,以现在朱家的情况,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根本抵挡不住。
“嗯嗯…是要早些出手。”朱二也明白过来附和道。
“堡中有专门的山货野货商铺应当会收的。”
“那就赶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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