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第2/2段
送钱肯定没必要了,苏长峰比自己有钱的多。
这样一来。
他好像也只能送诗词了。
好在大乾重文,只要自己送的诗词够好,或许比送钱更让苏长峰满意。
“哦?是么?贤侄打算送我诗词?”苏长峰听到有些惊讶。
没曾想叶天会为他准备了这份大礼。
要知道。
叶天从八月在洛阳城扬名到如今,所写的每一首诗词都是传世之作!
其中几首就算跟历朝历代的同题目诗词比较,也是能排在第一的恐怖存在。
所以哪怕叶天现在临时送自己一首相对普通的诗词,怕是也能让他在青史留名了。
这种情况下。
他又如何能淡定呢?
“那是自然,叔父因我被迫离开福新县,我没有别的地方能帮到叔父,只能写诗词送别了,希望叔父能一路顺风!”叶天答道。
“什么因你离开,咱们自家人不说两家话,不过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让人准备笔墨纸砚了,免得等会儿我喝多忘记,下次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没问题,诗词我来的路上已经想好,叔父若是怕等会儿忘记此事,尽管让人拿笔墨纸砚过来就是,反正也不费事。”
“哈哈,那就多谢贤侄了,速速去拿笔墨纸砚过来!”
“……”
很快。
笔墨纸砚就被下人拿来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备好。
叶天见状也不磨叽,直接提笔写诗。
《赠叔父之任琼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首诗原为唐代诗人高适的组诗作品《别董大》,乃是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后又各奔他方时的赠别之作。
只不过在这里被他改为了这个名字,而诗名中的“之”,则为“到”和“往”的意思。
至于这首诗的内容,也刚好符合苏长峰接下来的行程。
琼华县位于西北边缘地带,自然也千里黄云蔽天日,再加上现在已经快要十一月,等苏长峰等人去到琼华县的半路上,正好北风吹着归雁大雪纷纷。
而后面则是送别诗词通用的千古名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等叶天落笔。
苏长峰也在旁边感动的快要哭出来,就算他想到叶天送给自己的诗词不会普通,可却没想过会这么好。
别看全文只有短短二十八个字,可仅凭最后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就足以让这首诗名传千古,晋升成为历朝历代第一送别诗词!
除此之外。
“天下谁人不识君”抛开诗句本身的含义,同样也是叶天对他的一种认可,也就是如今叶天是自己的侄女婿,否则他都想跟叶天当场结拜做兄弟了!
不过就算如此。
他现在也依旧很激动的说道:“好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若是早知道调任琼华能得此佳作,本官一定主动上书朝廷请求调任,哪还用的着朝堂上的那群小人搬弄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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