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第2/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送钱肯定没必要了,苏长峰比自己有钱的多。

  这样一来。

  他好像也只能送诗词了。

  好在大乾重文,只要自己送的诗词够好,或许比送钱更让苏长峰满意。

  “哦?是么?贤侄打算送我诗词?”苏长峰听到有些惊讶。

  没曾想叶天会为他准备了这份大礼。

  要知道。

  叶天从八月在洛阳城扬名到如今,所写的每一首诗词都是传世之作!

  其中几首就算跟历朝历代的同题目诗词比较,也是能排在第一的恐怖存在。

  所以哪怕叶天现在临时送自己一首相对普通的诗词,怕是也能让他在青史留名了。

  这种情况下。

  他又如何能淡定呢?

  “那是自然,叔父因我被迫离开福新县,我没有别的地方能帮到叔父,只能写诗词送别了,希望叔父能一路顺风!”叶天答道。

  “什么因你离开,咱们自家人不说两家话,不过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让人准备笔墨纸砚了,免得等会儿我喝多忘记,下次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没问题,诗词我来的路上已经想好,叔父若是怕等会儿忘记此事,尽管让人拿笔墨纸砚过来就是,反正也不费事。”

  “哈哈,那就多谢贤侄了,速速去拿笔墨纸砚过来!”

  “……”

  很快。

  笔墨纸砚就被下人拿来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备好。

  叶天见状也不磨叽,直接提笔写诗。

  《赠叔父之任琼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首诗原为唐代诗人高适的组诗作品《别董大》,乃是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后又各奔他方时的赠别之作。

  只不过在这里被他改为了这个名字,而诗名中的“之”,则为“到”和“往”的意思。

  至于这首诗的内容,也刚好符合苏长峰接下来的行程。

  琼华县位于西北边缘地带,自然也千里黄云蔽天日,再加上现在已经快要十一月,等苏长峰等人去到琼华县的半路上,正好北风吹着归雁大雪纷纷。

  而后面则是送别诗词通用的千古名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等叶天落笔。

  苏长峰也在旁边感动的快要哭出来,就算他想到叶天送给自己的诗词不会普通,可却没想过会这么好。

  别看全文只有短短二十八个字,可仅凭最后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就足以让这首诗名传千古,晋升成为历朝历代第一送别诗词!

  除此之外。

  “天下谁人不识君”抛开诗句本身的含义,同样也是叶天对他的一种认可,也就是如今叶天是自己的侄女婿,否则他都想跟叶天当场结拜做兄弟了!

  不过就算如此。

  他现在也依旧很激动的说道:“好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若是早知道调任琼华能得此佳作,本官一定主动上书朝廷请求调任,哪还用的着朝堂上的那群小人搬弄是非!”

  ……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