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别让人家以为咱是黑社会!第2/3段
这小露露也真够能藏事儿的。
她居然连阿彪都没说。
新员工招的多了,我自然也有了机会。
于是我将中关村的那个项目,便趁机跟琛哥说了。
就是陆天豪给我的那个项目。
挺大的。
前期就需要近百人。
琛哥听后,高兴坏了。
他拍着我的肩膀说道:“小龙啊,你简直就是我的福星啊!”
然后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旦这项目拿下来,他愿意拿出一年服务费的15%,作为居间费给我。
我大体上算了一下。
100人的项目,一年服务费大约是一百五六十万的样子。
那15个点儿,就是二十多万了。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儿。
而且琛哥这人做事很严谨。
他为了让我吃下定心丸儿,还非要跟我签一份‘居间合同’,税点由他代缴。
所谓居间合同,其实就类似于一种中介合同。
说白了,我是中间人。
这15个点儿,算是我将这个项目转让给琛哥的佣金,好处费。
这是一个信用不值钱的时代。
很多人为了利益,随便许诺,随便发誓。
但我相信,琛哥不会。
“琛哥,远了!”
“我是你兄弟啊,我们之间还要什么合同?”
“是不是不把我当兄弟啊。”
“说白了,就算您不给我这笔居间费,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你是我大哥。”
“我还要你罩着我,跟你学本事呢。”
“一日为大哥,终生为大哥。”
我向琛哥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和态度。
反正我觉得,跟自己大哥签什么居间合同,挺嗝应人的。
就像是我老家农村里经常发生的那些事,比如说父母老了儿女之间赡养问题出现纠纷,还要让官方和媒体介入,逼着子女们签什么赡养协议,谁出多少,谁出多少,今年父母跟谁住,明年跟谁住……
甚至一分钱都要写到协议里。
天知道,老人的心里有多痛,有多苦?
我觉得,亲情这东西不需要承诺,更不需要什么合同、协议。
这是为人之本!
孝敬父母、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最基本的义务!
把它变成一种合同、合约,真是特么的一种人性之沦丧啊!
反正我是看不惯。
而且,我也已然视琛哥为亲情,为亲人。
自然也不会做出那种拿合同约束彼此的事情来,真嗝应。
“兄弟,既然你这么说了。”
“哥哥还能说什么呢?”
“好兄弟!你就看琛哥以后怎么做就完了。”
琛哥也没再强求,上前拍着我的肩膀,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们便开始跟中关村那个物业上的老大,崔金诚,进行了电话联系。
对方一听说是豪哥引荐的,非常重视。
我们就约在‘大宅门’一块吃个饭,见面详聊。
琛哥还带着我去一个大型市场上逛了逛,买了一些礼品,字画。
他喜欢给人送字画。
毕竟琛哥平常接触的,都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
这个物业老大崔金诚,人家也不差钱儿。
送钱、送酒啥的,恐怕不稀罕。
那就只能送些文玩啊、字画啊啥的。
“晚上去赶崔总的饭局,就别往身上揣家伙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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