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心得体会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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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人在手机更换之后,并没有到车管所对自己车辆的登记信息予以变更,所以往往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的车辆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之后,并不会收到交通违法信息的提醒,以至于个别人的交通违法扣分,能够超过百分之多,成为“违法王”。



所以王宁不得不根据车辆登记信息,上面车主洪同源登记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再次的检查,终于找到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



嘟嘟……



“请问是洪同源家吗?”



一般人换手机号码可能很频繁,但是家里的座机基本上是几十年不变。



“对呀,是洪同源家,你是哪位呀?”



果不其然,王宁在拨打了座机电话之后,终于打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是瓢城交警铁骑队民警,有一件事情需要跟他核实一下,请问洪同源在家吗?”



当王宁回答了这句话之后,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有五六秒钟,没有任何的声音。



“他前天到外地出差去了不在家,请问到底是什么事情要找他呀?”



只是这个女人的回答,很明显的在撒谎,王宁之前可是调出了这一辆悬挂假车牌的活动轨迹。



近半个月以来,悬挂假车牌的目标车辆每天都在瓢城本地行驶,而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正是洪同源本人,这一点有高清拍摄的照片为证。



不过对方是他的家人,主观上想要保护洪同源,这一点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面对洪同源的违法行为,如果这时候进行保护的话,完全就是一种包庇罪。



“我不知道你和洪同源具体是什么样的关系,但是呢,我在这里想要提醒你一下。



洪同源目前需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我们调查,这样的话还能够算他投案自首。



如果依然拒不到案,届时我们将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而你作为他的家人,有义务规劝他,不要让违法行为升级。



到时候不但害了他,也害了你自己,希望你能够主动地做他的思想工作。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积极的面对,逃避不是办法。”



王宁当然可以直接的上门对洪同源进行抓捕,不过电话通知也可以,只要对方积极的配合,完全没有必要上门搞的兴师动众。



有一些爱面子,或者是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情况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比较注重个人的隐私和在家人朋友之间的影响。



所以警方的执法还是采取比较人性化的一面,通过电话通知,让犯罪嫌疑人主动前来办理,也算是投案自首的一种方式。



在等待洪同源回电话的间隙期间,王宁拨通了清障车的联系电话,直接的将这一辆悬挂假车牌的目标车辆,拖到了公安机关指定的停车场做进一步的检查。



嘟嘟……



王宁手中的手机电话响了,这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不知道是不是洪同源来的回电。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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