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阿北,你来真的呀?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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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林北终于是见到了传说中的法外狂徒张三!

  他身高接近一米九,身形偏瘦,戴着细边眼镜,穿着一件略显肥大的黑色风衣。

  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

  “张律师你好。”

  “你好你好。”

  两人互相寒暄了一句。

  各自落座。

  张三叉着手说道:“林先生,你这个案子呢我在网上有所了解,但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案情,还是需要你尽可能客观地把事情经过跟我讲一遍。”

  “没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林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了出来。

  听了林北的讲述之后,张三笑眯眯问道:“林先生,你想不想让对方进去多吃几年公家饭?”

  “多吃几年公家饭?”林北面露疑惑之色,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寻衅滋事罪?”

  “哦?林先生也是学法律的吗?”

  张三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显然没想到林北居然能想到这一层。

  林北学着某些爽文里男主的标志性动作,摸了摸鼻子,很低调地说道:“略懂,略懂,这是着名的万能罪嘛。”

  “没错,寻衅滋事罪确实也被很多人戏称为‘万能罪’,当然在业内更习惯称其为‘口袋罪’。”

  “叫法不同,意思是一样的。”

  “简单来说,只要引发了恶劣的社会问题,产生了明显的社会矛盾,就能往这个罪名上面靠拢。”

  张三笑呵呵地说了起来。

  “这次对方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引导舆论,煽动网暴,已经是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说她成立寻衅滋事罪问题不大。”

  “关于这一点,在最高院颁布的网络诽谤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林北赞同地点点头。

  不愧是法外狂徒,果然有两把刷子。

  “诽谤罪三年以下,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

  “只可惜这次算是同一行为触犯多个罪名,适用想象竞合,只能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不能两罪并罚。”

  林北颇为可惜。

  不过从三年以下变成五年以下,已经更刑了。

  “林先生看来对法律有些研究,想象竞合都知道,这倒是省得我多嘴解释了。”

  张三深深看了林北一眼。

  这个年轻人,三句话震惊他三次。

  不过正如他所说,这样的当事人确实省事儿。

  身为律师,很多时候最头疼的不是法庭交锋,而是跟当事人沟通。

  有些当事人,不但法盲,还特么听不懂人话。
颇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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