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李世民与魏徵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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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封禅路途遥远,您赏赐再多恐怕也难以做到人人满意,连年免税都未必能弥补百姓劳苦。您崇尚虚名却收获不到半分实利,那为什么一定要去呢!”太宗无言以对。恰好遇到河南、河北数州罹患水灾,封禅随即叫停。

  太宗认真思考了魏徵的话,终其一生也没再提过封禅,而是把留名青史的机会,让给了后世子孙唐高宗、唐玄宗。

  【02】推行善政良法

  贞观二年(628年),交州(今越南境内)都督李寿因贪污被治罪撤职。太宗因瀛州(河北沧州河间)刺史卢祖尚文武兼备且官声较好,将他征召入朝,告诉他说:“交趾这地方地域广大,长期缺乏贤人治理,需要你这样人才前往镇抚。”

  卢祖尚一开始很高兴,答应下来。谁知不久就反悔了,推说自己身体不好,不适应那里气候。太宗很不高兴,让杜如晦他谈话,告诫他:“匹夫尚且重视承诺,你怎能答应了朕又要反悔。”卢祖尚也不知抽了哪根筋,就是不同意。

  太宗再次召见他亲自做工作,卢祖尚仍不同意。太宗怒斥他说:“我堂堂一国之君,如果连安排个人都安排不动,还怎么治理天下。”盛怒之下,直接在朝堂上处死了卢祖尚。

  事情过后,太宗有些后悔,在与侍臣闲聊时问:“齐文宣帝是个什么样的人?”

  北齐文宣帝高洋以征伐着称于世,执政后期酗酒无度,滥杀无辜,是史上出名的暴君。

  魏徵见太宗突然问及文宣帝,知道他心生悔意,便委婉的说:“文宣帝虽然狂悖,但在与人争论时,如果理屈也会顺从。他的青州长史魏恺出使南梁返回,被改任为光州长史,不肯赴任。文宣帝责骂魏恺,魏恺却振振有词的说‘臣在大州(古时以人口多少、地盘大小区分大、小州,青州辖地、户口均远超光州)当长史,奉命出使南梁,有功无过却被打发到小州任职,臣不服。’文宣帝琢磨了一会儿,觉得魏恺说得有理,便赦免了他。这是他的长处。”

  太宗感叹道:“你说得对。卢祖尚虽然有失人臣节操,但罪不至死,朕做的有些过分了。这么看来,朕还不如文宣帝!”随即恢复了卢祖尚官爵。

  还有一次,有个叫李好德的官员精神出了点问题,说了不少自己能当天子的疯话,太宗诏令有司调查。大理丞(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张蕴古审讯后如实奏报:“张好德精神不正常,按律不应治罪。”

  御史权万纪弹劾张蕴古,说张蕴古曾在相州任职,那时张好德的哥哥张厚德是相州刺史,做过张蕴古领导,他这是有意徇私包庇,所奏情况与事实不符。

  张蕴古曾因呈献《大宝箴》,分析朝政得失,得到太宗赏识,被太宗直接从基层提拔为大理丞。

  听了权万纪汇报太宗不禁大怒,认为张蕴古有负他的期望,当即下令斩杀了张蕴古。

  不久太宗心生悔意,颁下诏书强调说“从今以后,但凡死罪,即便立即执行,也需奏告三次方可行刑。”

  权万纪与另外一名御史李仁发,均靠揭发检举他人得到太宗信任,满朝文武对两人恨之入骨。

  魏徵看到太宗这纸诏书,趁机劝说太宗:“权万纪和李仁发是阴暗小人,专门把诬告他人当作公直,把进献谗言当成忠心。陛下您并非看不清这点,只是想利用他们来警示鞭策群臣罢了。他们却打着您的旗号胡作非为,由他们所弹劾的官员,大多并非真的有罪。陛下您纵然不能任用贤良改变风气,也不能重用奸邪自毁形象啊!”

  太宗沉默良久,赏赐给魏徵五百匹绢以示嘉许。不久,权万纪、李仁发罪行暴露,被依法处置。

  魏徵的话对太宗震动很大,被他处死的这两名大臣,均是朝中贤良,只因轻微过失就横遭惨死。特别是张蕴古,明明是阐述事实,太宗却轻信诬告,斩杀了这名忠直敢言的大法官,忘记了魏徵曾说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在魏徵劝说提示下,太宗痛定思痛,把“死刑需三次奏告”的诏旨写进律法,明确“凡判决死刑的,于执行前两日内,需两次奏告核准;执行前一天再经过三次奏告核准方可实行。行刑当天,宫中分管膳食的部门不得安排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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