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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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可可的父亲金泉也算是县里的大人物,江湖人称“二老板”。

  江家主营业务很传统,就是矿和厂。

  江山集团旗下,有两个年产百万吨的“小煤矿”,一个石灰岩矿,一个石灰厂。

  并在城东和城西各有一家砖厂,分别做东、西共计7个乡镇,以及整个县城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小范围垄断的独家生意。

  副业有挂车、重卡两个运输队,不过多数的货车都是私人车挂靠,主要也是做江山集团的自家生意。

  同时江家还承包了远山县的林场和县原建筑公司,做木材生意,也做建筑生意。

  这两样现在虽然属于江山集团比较边角的生意,但却是江山集团起家的根本,所以一直没有被放弃。

  而金可可的父亲金泉,做的生意可以说基本和江家吻合。

  江山集团有两个煤矿,金泉就在两个煤矿不远的地方各开一个洗煤厂。

  江山集团有石灰岩矿和石灰厂,金泉就挂靠在江山集团石灰厂旗下,在旁边开了一个小石灰窑口,从原材料到燃料,再到销售渠道,统统依赖江家。

  江山集团的两个砖厂涵盖范围包括整个县城,以及东西七个乡镇的用砖,金泉就在南乡开了一个小型砖场,只供江山砖厂供应不到的两个乡镇。

  江山集团有两个运输队,他就在县旁边的国道旁开了一家加油站。

  虽然车辆大多是私人挂靠的,但因为干的都是江山集团的活,所以统一都在金泉加油站加油,一年加油卡就能卖出去几百万。

  就连这次金山集团在葛县投资的铝土矿,投资才刚刚落地,他就已经看好了工程器械,什么挖掘机,铲车都已经定了。

  只要铝矿开张,他的矿山工程器械马上就会入场。

  总之就一句话,金泉就是吃江山集团残羹剩饭起家的。

  江山集团业务越多,他就跟着赚更多的钱。

  加上金泉和江山两人是‘拜把子兄弟’,所以远山县很多人称呼金泉为“二老板”。

  可就是这样的关系,在江山出事后,金泉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直接跳反,投靠了葛县的葛长发,想跟着葛长发在江山集团身上咬下来一块肉。

  事实上,前世的金泉真的还就成功了!

  江山集团在西乡的煤矿和砖厂,最后都被他低价给买走,同时他也成为了某个利益团体在远山县的代理人,得了实惠,还有了靠山。

  至于大头的铝矿,根本就不是金泉能掺和的,那是背后那些大人物的正餐。

  江来记得,就在明年,国家为了防止盗采滥采,统筹调度全国铝矿资源,成立了“中吕集团”。

  而原本跟江山集团合作开发葛县铝矿的“某铝集团”,于2002年被中吕收编,江山集团手中葛县铝矿的股份,直接作价6个多亿!

  当然,那时候的葛县铝矿股份已经不在江山集团手里,更严谨的说,那时候已经没有了江山集团。

  而葛县葛长发的‘长发实业’,全额领走了那6个多亿。

  至于背后他们如何分赃,就不是江来能知道的了。

  所以江来知道,所有的资本都是血腥的,每个大型集团崛起的背后,基本都充斥着黑暗和掠夺。

  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葛长发也好,背后那些大人物也好,这么做无可厚非。

  谁让江山集团去别人地盘抢生意,而且急于扩展,玩起了半吊子‘金融’,把自身的破绽给暴露了出来。

  原本就比你实力强,你还主动露县铝矿的“某铝集团”,于2002年被中吕收编,江山集团手中葛县铝矿的股份,直接作价6个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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