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不认识第1/2段
步长北听风俊茂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说完自己的伤心事,非常人道主义的表示了同情和理解,然后说出正事。
步长北道:“风俊茂,风幼菱是你养女,五年前收养的,今年十岁,是这样吧?”
“是。”
步长北说:“可有手续?”
本朝规定,人口虽然可以买卖,但也不可以随意买卖。而且有年龄要求。风幼菱来到风家的年龄,就不合适。
人口贩卖有着悠久的历史,被贩卖者,最早是罪犯,战俘,欠债的平民和奴隶,他们失去了人生自由,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去。
后来,虽然买卖人口屡禁不止,但是分的很细,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朝廷支持,就像是青楼赌场一样可以光明正大,有些不支持,若是抓到,可是杀人重罪。
这合法的里面,有一种是自己卖自己,最常见的,比如话本子里常有的,卖身葬父,以身相许。
另一种,是对你有所有权的人,比如父母卖儿女,甚至有一段时间,朝廷鼓励有条件的人家收买穷民子女,也算是一种减轻负担,增加人口吧。
但这些都是要通过官府,走正规程序的,且需要被卖人同意。
并且,有一个硬性要求,被贩卖者必须在十岁以上。
是的,封建社会的政策,也是有人性的。
青云国亦是如此,律法明确规定:“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诱法。”并且:“知祖父母,父母卖子孙及卖子孙之妾,各加卖者一等。”
也就是说,十岁以下的孩子,就算他们知道或者自愿,也要按拐卖算,因为他们太小,尚且没有分辨的能力,不能对自己的人生做主。
若卖他们的人是家里的亲戚,罪加一等。这有违道德伦常。
且买的人若知道自己买来的人不合法,被抓住之后,也要一同定罪。古人也知道,打击买方市场也是打击人口贩卖的一个重要手段。
只是很可惜,有法律,就有漏洞。
比如收养,就是一个漏洞。
之前费芳洲跟着疯癫和尚去修行,也是一种漏洞。
都是变相的买卖,只是自己的女儿,民不告,官不究,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有有有。”风俊茂道:“有的,幼菱这孩子原不是京城人,爹娘都是永修县的,家乡遭了灾,来京城混生活。除了她,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实在是养不活了,便想找人收养,幼菱是家中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和弟弟,十分可怜。”
崔笑算了算。
上有姐姐,下有妹妹,还有弟弟,再加上她。
那就是一家四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这个年代重男轻女是恨不得写进律法里的规定,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普通老百姓,对生儿子更是一种执念。
女儿随便养养,能踩着小板凳就能做饭洗衣服,长大了嫁人收一笔彩礼,然后拿来养儿子。
但是也有些一个一个生女儿,真的养不起的人家,确实会送人。
送人,人家也不是拿来当心肝宝贝的,而是当做廉价劳动力的,给一口饭吃,干一家子的活儿找人收养,幼菱是家中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和弟弟,十分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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