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第1/2段
一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谓是流传千古。
而他的,高高在上和对妖族的厌恶也直接影响到了轩辕黄帝间接影响到了人族。
很长一段时间内,两族之间的关系都势如水火。
虽然防人之心是不可无的,但此举也诞生了许多不必要的战争直接激化了矛盾!
倒也死了不少无辜者。
不过如今算是改变了!
毕竟这辈子广成子的徒弟变成了伏羲。
广成子,就算是头再铁,也不敢当着伏羲的面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明目张胆的厌恶妖族。
否则这要是传到女娲娘娘面前那不得劈死他?
因此人族和妖族的关系,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没有彻底激化,就不是没有缓和的可能。
吃人的恶妖要诛!
但善良的好妖也不是不可以合作。
毕竟都是同一个洪荒天地出来的。
而且妖族也有不少人族需要的药材和材料。
当初伏羲继位的时候,几乎所有人族部落和少部分的妖族也带来了贺礼。
不提人族和妖族,只是人族自己内部,就有一些以物易物互换特产的行为了。
这就是最早的商业的雏形!
这个时候私有制还没有出现,大家和所有的东西都是以部落进行划分的。
因此,几乎自给自足,并没有什么买卖和交易的行为,也没有这个意识。
但“万族来朝”那一次不同。
人族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
穷富可能有所不同特产和所需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如此这就催生了交易。
虽然是最简单的以物易物,但也可以算是里程碑式的进步了。
总之赵公明是十分欢喜的。
不过这是弱肉强食的洪荒天地,商业虽然有了苗头,但开展的并不顺利。
毕竟人族弱小!
又有多少人有这个胆子,敢到洪荒到处走呢?
活着都不容易了,谁还会去在意生活的质量?
伏羲的那一次是例外。
因为各方势力各方圣人其实都需要人族达成“万族来朝”这个壮举。
所以都有人在暗中护持,这些来朝拜的使者。
那些个吃人的妖族借它们一万个胆子,也是不敢打主意的。
可惜寻常时候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还是要有实力和底蕴啊!”赵公明心中感叹。
没有实力又怎么敢去走商,没有底蕴,穷的一批的话,有哪里有东西可以去换?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不是这个而是丰年。
“你浑身都是清灵之气,没有一丝血债因果。
别说是神农了,就算是玄都大法师见了你也不会故意出手为难的。
你如果不敢的话,我也不勉强,再叫别人去就是。”
赵公明声音温和,他向来不喜欢强人所难。
愿意和这个丰年说这么多,无非就是四个字机缘巧合罢了!
后世曾有传说,东方北边一带曾经出过五大仙。
和人族缔结契约,庇护人族驱赶妖魔,同时亦借此获取功德用于修炼。
而恰巧五大仙中的白仙就是刺猬。
恰巧也是以医出名。
而丰年是这批童子里最出色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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