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逍遥法外第2/2段
最后,把郑守先押走了,同时带走的还有凶器,也就是参与闹事的人手持的木棍,一共18条。
而真正的凶手,郑新生在警察到来之前,早就被他舅舅派人用车送走了。
15天以后,郑守先的小舅子被放回来了。镇派出所给出的解释是,郑守先的小舅子参与争执,继而与常卿发生了肢体冲击,由于防卫过当,导致王常卿伤势过重,失血过多而死,拘留15天。
对这个处理结果,郑长林不服,到处告状。后来,被当地派出所监控下来,村里配合着,每天派人在他家附近蹲守,防止他上访。但郑长林总能找到适宜的机会,摆脱村人的监视,偷偷到省里上访,成了上访专业户。
常卿死后第三年,派出所改变了策略,变严防死守为怀柔政策加思想攻势。
每年端午、八月十五、春节三个传统节日,上门送鸡蛋、送鱼、送月饼、送猪头、米面、花生油等。打出的旗号是看望困难群众,一送就是10年。
郑长林是厚道人,每次派出所的人来,送东西不说,还了解他家的经济收入、亲戚关系等情况。郑长林有什么困难,但凡不说,只要一说,能解决的,派出所马上出面协商解决。有一次,所长亲自来看望他,送东西不说,还要张罗着给他再找个媳妇,
郑长林知恩图报,每次派出所送来了礼物,都分一些给郑明山,感谢他的救子之恩。
每次,郑明山都说这么几句话,安慰郑长林:“命案必破,破案的不是公安局,是常卿的魂儿。长卿的魂儿缠着凶手,总有一天凶手会被抓住的。”
常卿的命案果真像郑明山说的那样,在她死后的第13年破了。
那天夜里,很深的夜里,郑长林吃完饭,到西院喂猪。常卿死后,郑守先就不盖平房了,搬家了,半年后又把房子卖了。买主花了500块钱就买了四间大瓦房,算是白拣了一栋房子。
住了两年后,不知什么原因,又倒手卖了。第二个户主买了没几个月,便卖给了郑长林,200块钱。
郑长林把房子买到手后,把院门堵死了,在两家原来的院墙北头开了个便门,把西院改成了猪圈,大养其猪,发了财。
郑长林正在给猪添料,儿子在东院喊他,说有个长途电话。郑长林手也没洗,赶快回屋接电话。
电话是妻侄常在打来的。常在在广州当了4年兵,今年退役。
这天是常在在部队呆的最后一天。晚上,常在约了5个铁哥们到饭店吃饭。本来他们6个都吃了晚饭,晚饭是连部安排的,有酒有肉有海鲜,挺丰盛。
欢送晚宴上,团长也来了,讲了话,无非是些转业回乡后,要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艰苦创业,发家致富,有什么困难就到部队来,他当团长的,只要能办得到,废话没有,一个字“帮”!
讲完之后,喝酒吃饭。大家端起酒杯,团长带头,和大伙儿一起喊“一二三——”然后,齐刷刷仰头,干杯!
吃完饭后,常在他们觉得不尽兴,就相约到县城吃烧烤。
团部就驻扎在县城边上,步行不到半个小时就进了城。他们特意选了一家叫“老战友”的烧烤店,要肉要猪腰子要海鲜要蔬菜,又要了3箱啤酒,有滋有味儿地吃喝起来。
晚上9点多,烧烤店的客人差不多都散了,常在他们不想走。4年的连队生活,感情深厚,离别之夜,谁也不提回连部的事儿。
大伙儿说一阵儿,哭一阵儿,又大笑一场,慢慢地吃,慢慢地聊。
快10点了,说什么也得回去了。正当他们往外走时,走出来个男服务员,收拾桌子。
常在扭头一看,觉得眼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就使劲儿地想啊,突然想起来这人好像是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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