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盗墓冒险类巨著《摸金笔记》第1/2段
通过在断桥边的单独相处,赵长天已经对程潇有了全方位的了解。
多愁善感是程潇的天性,敏感心细是程潇的特点,在赵长天看来,程潇简直就是从《石头记》里走出来的女子。
两人第一次的单独相处,就在程潇的欢笑声中结束,赵长天带她回去的路上,特地将摩托车的车速放慢。
程潇啊,当年那可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前世在看《石头记》的时候,只要程潇一出场,即便不说万人空巷,那可也是令无数男人看得如痴如醉。
作为《石头记》中的灵魂人物,程潇的楚楚动人、娇媚绝伦,令多少人产生了奋发图强将来迎娶她的信念?
可惜那个时候赵长天早早的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了,只能遗憾的认命。
毕竟在时代的浪淘之下,他只是万千普罗大众中的一员,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哪成想重生回到了这个年代,而且居然还有如此不敢想象的奇遇!
‘十二金钗’之一的程潇,她爸跟我爸是老铁,开局她就上门来跟我相亲。
快乐的时光总是非常短暂,送程潇回招待所的时候,都已经夕阳西下。
“明天见,长天哥!”
程潇冲赵长天摆了摆手,然后转身面含微笑的向墙迹斑驳的走廊过道走去。
赵长天将程强的本田CB750停在招待所的院门口,心情相当不错。
想当初新闻报道说多看美女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赵长天现在终于能够切身体会,简直要给这条报道点一万个赞。
十七岁的程潇,风华绝代!
她的未来终将一片光明,前程锦绣。
而我也注定不会差,我会依靠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走向时代巅峰!
赵长天一边往家的方向走,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抄吧,将后世那些大才临世的家伙们的成名作全都变成我的。
抓紧抄吧,出名要趁早啊。
兴冲冲的回到家里之后,先是洗了把手,旋即立刻进屋,将一摞A4纸从抽屉里面拿了出来,在桌子上面铺整齐。
拿起一根碳素笔,赵长天坐在桌子前,正要按照心中已经构划好了的那样。
将前世放在枕头边早已翻烂了的《摸金笔记》,从脑海中一个字一个字的搬出来,誊到纸上。
却突然卡壳,在纸上写下几个字,又迅速划掉。
反反复复,忙活老半天,始终没有成功。
直到误打误撞一般的在纸上写出‘今夕是何年’五个字来,终于满意了。
实际上若想在文坛杀出一片天来,没有一个响亮的笔名是不行的。
什么张大山、孙富贵、狗子、野猫之类,听着就跟写字的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笔名。
‘今夕是何年’这个笔名,是赵长天接下来所有辉煌的开端与基础。
他写字并不潦草,勉强能看,毕竟本来就是从手写时代过来的人。
尽管后世科技发展到已经完全用电脑打字、手机打字,乃至是语音输入代替了手写。
但他却一直保持着手写汉字的习惯。
盗墓冒险类小说的开山鼻祖,《摸金笔记》他是相当熟稔于心的。
原文一共近二百万字,洋洋洒洒,草蛇灰线,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史诗级巨著。
那么《摸金笔记》这部小说,作为赵长天一脚迈进文坛的处女作,赵长天当下要做的就是通过“删减”的方式节选出其中的一部分。
以短篇小说的规定字数而论,一篇短篇小说的字数通常是在三千字到两万字左右。
再长,那就是中篇小说了。
一篇小说,字数的多或者少,是区p;他写字并不潦草,勉强能看,毕竟本来就是从手写时代过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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