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盗墓冒险类巨著《摸金笔记》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通过在断桥边的单独相处,赵长天已经对程潇有了全方位的了解。

  多愁善感是程潇的天性,敏感心细是程潇的特点,在赵长天看来,程潇简直就是从《石头记》里走出来的女子。

  两人第一次的单独相处,就在程潇的欢笑声中结束,赵长天带她回去的路上,特地将摩托车的车速放慢。

  程潇啊,当年那可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前世在看《石头记》的时候,只要程潇一出场,即便不说万人空巷,那可也是令无数男人看得如痴如醉。

  作为《石头记》中的灵魂人物,程潇的楚楚动人、娇媚绝伦,令多少人产生了奋发图强将来迎娶她的信念?

  可惜那个时候赵长天早早的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了,只能遗憾的认命。

  毕竟在时代的浪淘之下,他只是万千普罗大众中的一员,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哪成想重生回到了这个年代,而且居然还有如此不敢想象的奇遇!

  ‘十二金钗’之一的程潇,她爸跟我爸是老铁,开局她就上门来跟我相亲。

  快乐的时光总是非常短暂,送程潇回招待所的时候,都已经夕阳西下。

  “明天见,长天哥!”

  程潇冲赵长天摆了摆手,然后转身面含微笑的向墙迹斑驳的走廊过道走去。

  赵长天将程强的本田CB750停在招待所的院门口,心情相当不错。

  想当初新闻报道说多看美女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赵长天现在终于能够切身体会,简直要给这条报道点一万个赞。

  十七岁的程潇,风华绝代!

  她的未来终将一片光明,前程锦绣。

  而我也注定不会差,我会依靠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走向时代巅峰!

  赵长天一边往家的方向走,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抄吧,将后世那些大才临世的家伙们的成名作全都变成我的。

  抓紧抄吧,出名要趁早啊。

  兴冲冲的回到家里之后,先是洗了把手,旋即立刻进屋,将一摞A4纸从抽屉里面拿了出来,在桌子上面铺整齐。

  拿起一根碳素笔,赵长天坐在桌子前,正要按照心中已经构划好了的那样。

  将前世放在枕头边早已翻烂了的《摸金笔记》,从脑海中一个字一个字的搬出来,誊到纸上。

  却突然卡壳,在纸上写下几个字,又迅速划掉。

  反反复复,忙活老半天,始终没有成功。

  直到误打误撞一般的在纸上写出‘今夕是何年’五个字来,终于满意了。

  实际上若想在文坛杀出一片天来,没有一个响亮的笔名是不行的。

  什么张大山、孙富贵、狗子、野猫之类,听着就跟写字的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笔名。

  ‘今夕是何年’这个笔名,是赵长天接下来所有辉煌的开端与基础。

  他写字并不潦草,勉强能看,毕竟本来就是从手写时代过来的人。

  尽管后世科技发展到已经完全用电脑打字、手机打字,乃至是语音输入代替了手写。

  但他却一直保持着手写汉字的习惯。

  盗墓冒险类小说的开山鼻祖,《摸金笔记》他是相当熟稔于心的。

  原文一共近二百万字,洋洋洒洒,草蛇灰线,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史诗级巨著。

  那么《摸金笔记》这部小说,作为赵长天一脚迈进文坛的处女作,赵长天当下要做的就是通过“删减”的方式节选出其中的一部分。

  以短篇小说的规定字数而论,一篇短篇小说的字数通常是在三千字到两万字左右。

  再长,那就是中篇小说了。

  一篇小说,字数的多或者少,是区p;他写字并不潦草,勉强能看,毕竟本来就是从手写时代过来的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