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混混手段欲敲诈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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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让姜雨晴出手,有八成概率,可以收拾这些小混混,但是丁一还是紧急沟通了系统:

  “喂,你的宿主就要被欺负,或者让女人出头了,这时候,你不会让我做缩头乌龟吧?

  赶紧给我一点异能,让我出面,处理好这件事情?”。

  这次,系统没有沉默,它第一时间回应了丁一:

  “拖延两分钟,只要两分钟的时间,这件事情,就会完美解决。

  这种小事情,不用你亲自下场。

  你可是天选之子,和这帮小混混动手,有失您的身份”。

  丁一心里哦了一声,拦住要出手的姜雨晴,小声说道:

  “瓷器不与瓦罐碰,你还是明星呢,别和他们一般见识。

  这件事情还是交给我处理吧”。

  说着话,走到十几个混混面前,三米远的距离,大声说道:

  “如果电动车真的是你们的,我可以把电动车还给你们。

  可是总要讲证据吧,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报警。

  报警的话,你们可就是抢劫罪,每个人至少能判个两三年”。

  程浩南笑了,刚才他专门搞了一张发票,自然是假的,就在镇上复印社搞的。

  就是针对丁一提出的问题,毕竟在他们看来,这辆电动车,没有什么印记,只要他们有发票,就可以证明,车是他们买的。

  “小二,把发票给他们看看”。

  程小二刚刚十七岁,在这群人里,年龄是最小的。

  拿着一张发票,递给丁一:

  “喏,这是购买电动车的发票,还有印章,当时花了三千多。

  前两天赶集,不知道怎么,电动车被偷了。

  怎么?不是你们偷的?买来的?

  你们也知道,即便是买的,买赃物也是犯法的?”

  丁一接过发票,装作认真看的样子,不过,他在拖延时间而已。

  谁出门还带着几个月前买车的发票?姓曹的相声演员也做不到吧?

  足足看了一分多钟,丁一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这才点了点头:

  “如果电动车真的是你们买的,那好吧,我们一起去趟镇上的派出所,说清楚,毕竟我们也是花了钱买的,可不能背上偷车贼的名头。

  走吧,去镇上,只要说清楚了,我们会把车子还给你们,但是我们花了八百块钱,也得让市场的老板还给我们吧”。

  听到丁一的话,程浩南和程小春不高兴了,程小春哼了一声:

  “小子,耍什么花样?

  购车的发票都给你了,还去镇上,你以为警察很闲的吗?有时间管你这种小事?

  还不赶紧把车还给我们?再给一千块钱的赔偿,实话对你说吧,去了镇上,说不定罚你三千,到时候,你更吃亏,现在的警察,他们可不和你客气,你知道不?”

  “我怎么不知道,镇上的警察这么不讲道理?”

  一个声音,在众人面前响起,另一辆电动车,也在众人面前停了下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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