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罗曼诺夫王子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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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丁被追杀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拿到了金币,它在一个印第安人手里。按照剧情,比尔同时也在找这个印第安人。我们只要逃过追杀,就算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

  “但就在这个时候,出岔子了。”

  “我并不知道印第安人不能出现在酒吧。结果刚一进门,比尔就拔枪了。他是海晏境,西部第一快枪手,我们不可能比他快。”

  “所以只好逃跑。”弗拉基米尔很无奈,“如果金币被比尔夺回,我就要另外想办法了,不知道还要在副本里呆多久。”

  “逃跑过程中,我不得已把腰包扔掉,怕的就是金币被夺走。”

  “为什么不放到登载舱里?”小春初樱问。

  “我想过的,万一我被抓住,比尔肯定严刑拷打,我肯定扛不住,金币还是会被夺走。”王室公子哥当然扛不住,弗拉基米尔说得理所当然,“可如果我逃脱了,还能回去找,找到的话任务就完成了。”

  “你的第二阶段任务是不是牌局?”张哲翰抬手按下小春初樱的步枪。

  “是的。所有人应该都一样。”弗拉基米尔看枪口没再对着自己,放下了胳膊,转了转脖子,发出咔吧咔吧的响声。

  天已大亮。张哲翰这才看清楚弗拉基米尔的样子,嗯,其实是莱昂侯爵的样子。

  黑色过膝的大衣,红黄相间的大翻领,系一条红色皮带,棕色头发,瘦削苍白的脸,疲惫不堪。

  “我能不能加入你们?”弗拉基米尔试探着说,“我的底细你们也知道了,我不是坏人,我是罗曼诺夫王室,不屑做道德低下的事。”

  他并没有用自己的可怜处境来博取同情,而是在论证自己无害。

  很聪明。张哲翰在心里给公子哥点了个赞。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张哲翰对弗拉基米尔的印象还不错,金币在我手里,先别让他知道,让他帮我们做任务,看他的表现再说。

  张哲翰向弗拉基米尔招手:“过来吧,王子。”

  弗拉基米尔跑过来,伸出右手:“太荣幸了。”

  看小春初樱没搭理他,张哲翰握住了他的手:“欢迎加入,我是张翰。”

  “你的武器是什么?”小春初樱问。

  “剑。”弗拉基米尔手里具现出一柄古剑。半圆形扁平护手,纹饰精致,剑身宽约一寸,一米多长。

  “tizona?”小春初樱看着护手的花纹。

  “是的,小姐厉害。提泽纳剑是西班牙英雄埃尔熙德的名剑。”弗拉基米尔一脸骄傲。

  “以后就叫我小春初樱吧。你的技能是什么?”

  “tizona 的意思是火种,我擅长控火。”

  几个人正说着,小春初樱突然伏下身,耳贴地面。

  “有情况!”小春初樱挥手示意大家隐蔽。

  马蹄声!

  比尔追上来了?!

  不对。

  马蹄声来自前方,而不是小镇的方向。

  也不是两三匹马,好像很多很多。

  是马队。

  “不是冲我们来的。”小春初樱指向前面。

  张哲翰这才发现,山包前方大约五六百米有一条路,大路。从右向左穿过荒原。

  马蹄声由远及近。

  大路上出现了一队骑兵,有两三百人。

  速度不是很快,但很整齐。

  马队前面,一骑当先,举着一面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星条旗,”小春初樱的步枪上有瞄准器,“是联邦政府的骑兵。肯定是去打印第安人。”

  【1871年,也就是比尔被杀的那一年,美国通过法律否定了印第安人独立政治实体地位。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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